鹤壁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安全河南创建工作的实施意见
(鹤政〔2011〕18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为提升安全生产保障水平,确保全市安全生产状况持续稳定好转,根据《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全河南创建纲要(2010-2020年)的通知》(豫政〔2011〕1号)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我市贯彻落实安全河南创建工作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根本出发点,以实现经济社会安全发展为目标,以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为主线,以遏制防范重特大事故发生为重点,以强化安全生产基层基础为着力点,组织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广泛开展安全创建活动,全面提升全民安全素质和安全生产综合保障水平,确保各类事故逐年下降,到2020年,形成完善的安全保障体系、工作机制和运行模式。
二、创建目标
到2011年底,全市计划20%的村镇和城市社区达到安全和谐型村镇(社区)创建标准,15%的规模以上企业达到安全发展型企业创建标准。基层安全监管能力明显提升,高危行业逐步实现安全生产标准化;积极创建安全发展型行业、安全发展型企业、安全和谐型村镇(社区),各类事故死亡人数控制在39人以内;亿元生产总值死亡率低于0.1;工矿商贸十万从业人员死亡率低于2.5;煤矿百万吨死亡率低于1.0;其他各项指标控制在省定标准以内,安全生产总体状况达到全省先进水平。
到2015年,形成完善的安全生产保障体系,逐步把鹤壁建设成为安全保障水平一流、人民安居乐业、投资者安全放心的“安全区”、“放心区”。基本实现安全河南创建工作目标,各村、社区、学校、企业达到省级安全创建标准;各类事故死亡人数逐年下降,安全生产事故得到根本控制,安全生产总体状况、安全保障能力和安全风险受控程度达到全省先进水平。
到2020年,生产、交通运输等行业(领域)安全水平和职业健康水平显著提高,全市安全生产状况达到全国先进水平。
三、工作任务
(一)创建安全发展型行业
煤矿:围绕加快河南大型煤炭基地建设,强力推进煤炭资源整合,培育大型煤炭企业集团,提升煤炭产业集中度。深入开展煤矿瓦斯治理攻坚,全面强化煤矿水害预防、顶板管理、劳动组织等方面整治,严格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和受水害威胁严重矿井监管监察,坚决遏制煤矿重特大事故发生。2015年年底前全市煤炭百万吨死亡率保持在0.8以内,2020年年底前控制并稳定到0.5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