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豫政办[2011]79号关于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宛政办〔2011〕87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现将《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安全监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豫政办〔2011〕79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结合实际一并认真贯彻执行。
一、高度重视,科学制定烟花爆竹行业安全发展规划
各县区人民政府要充分认识做好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进一步强化生产、经营、运输、燃放等各环节安全监管,保持我市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稳定形势。要按照《实施意见》确定的原则,结合本地实际科学制定烟花爆竹安全发展规划。各产区地县级人民政府要同时制定烟花爆竹产业规划和退出生产企业转产帮扶等配套政策,确保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平稳有序退出。各县区要在9月底前将烟花爆竹安全发展规划上报市政府安委会办公室。
二、严格监管,强化企业主体责任落实
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严格依法监管,督促烟花爆竹企业按照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建立健全规范的安全管理制度,认真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做到岗位明确、责任到人,做到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特种岗位人员持证上岗,做到隐患排查严格、细致,整治坚决彻底,杜绝违法违规行为发生,严防各类事故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