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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卫生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设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一般诊疗费有关问题的通知


  附件:云南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一般诊疗费”收费标准

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云南 省 卫 生 厅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二○一一年八月三日

  附件:
  云南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一般诊疗费”收费标准
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内涵除外内容计价
  单位
说  明收费标准财务编码
110100002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一般诊疗费含普通挂号费(110100001a),普通门诊诊查费(110200001),急诊诊查费(110200003),门急诊留观诊查费(110200004a、110200004b),肌肉注射(120400001a),皮试(120400001b),静脉注射(120400002a),静脉输液(120400006a、120400006b、120400006c), 药事服务费。一次性注射器、输液器、过滤器、静脉留置针。 1、门诊注射、输液等已并入“一般诊疗费”的医疗服务,不得再另行收费,每个疗程只能收取一次一般诊疗费;9元A
      2、门诊换药、针灸、理疗、推拿等未并入“一般诊疗费”的医疗服务,可以按规定的相应项目价格另行收费,但每个疗程只能收取一次一般诊疗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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