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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二0一0年度公共机构节能目标完成情况专项考核的通报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要健全公共机构节能工作长效机制。各级各部门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实行目标责任制和考核评价制度,这将纳入全市节能目标责任制考核评价体系。公共机构负责人是本单位节能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节能目标、措施执行情况作为对公共机构及其负责人考核评价内容。公共机构节能是一项长期的、艰巨的工作任务。所以,各级公共机构要把健全和完善节能工作机制作为一项长期的工作任务抓紧抓好,抓出成效。当前,要立足现有,积极协调,着力解决好公共机构节能工作有人抓,有人管的问题,使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在各级、各单位都能有人管,形成上下联动、相互协调和正规有序的工作管理机制。全市管理机构都要认真贯彻落实《山西省公共机构节能办法》,主动向主管领导请示,设立专门的工作岗位,明确专门的工作人员、工作场所。要加紧与各级发展改革、财政等相关部门协调,将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保障经费纳入各级管理机关事务工作部门的年度财政预算,专款专用,确保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建立起长效的经费保障制度。
  (二)要落实好公共机构节能工作重点任务。今年是“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各级公共机构要充分认清公共机构节能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确保节能指标的完成。一要狠抓制度建设。强化监督机制。要结合《公共机构节能条例》和《山西省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办法》,抓紧制定完善相应的配套制度和进行 “十二五”公共机构节能规划的起草制定工作。二要狠抓节能管理。突出抓好以节电、节水、节气、节油、节约办公经费为主要内容的日常管理工作。要以公车节能为切入点,控增量,抓限行,见实效。三要狠抓宣传培训。要结合工作实际,采取各种形式进行宣传和培训,强化意识、形成氛围、取得效益。重点组织好“节能联络员”网络能耗填报培训。建立起市-县-乡三级联动节能联络和信息互通机制,在全市真正构建起“纵到底、横到边、报送准确、运转高效”的公共机构节能管理联络平台。
  (三)积极推进节能改造,在合同能源管理上求实效。大力争取财政资金支持,开展食堂灶具、中央空调节能改造以及太阳能示范项目等节能新技术、新产品的改造、建设和推广。同时要认真研究国家和省政府、市政府有关合同能源管理政策措施,积极争取有关政策扶持和倾斜。以建筑节能改造项目为载体,开展一批公共机构节能合同能源管理试点,发挥市场机制配置资源的基础性工作,实现公共机构、节能服务企业的双赢。扎实推进节约型示范单位建设,争取今年起好步,明年见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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