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福建省总工会、福建省企业与企业家联合会关于进一步推进劳动合同制度和“彩虹计划”实施专项行动工作的通知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福建省总工会、福建省企业与企业家联合会关于进一步推进劳动合同制度和“彩虹计划”实施专项行动工作的通知
(闽人社文〔2011〕164号)


各设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总工会、企业与企业家联合会,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经济发展局:

  2011年是全面推进劳动合同制度和“彩虹计划”实施专项行动三年计划(以下简称“三年行动计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按照国家、省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议的工作部署,今年的目标任务是:全省55%以上的县(市、区)劳动合同制度实施情况达标,其中18%以上县(市、区)达到省级示范标准;全省小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80%以上;各类已建工会的企业集体合同制度覆盖率达到95%以上;推动劳动合同签订率明显提高,劳动合同管理质量和水平进一步提升,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覆盖面进一步扩大。为全面完成今年的各项目标任务,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现就进一步推动三年行动计划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明确推进三年行动计划的基本思路

  在推进三年行动计划工作中,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会、企业与企业家联合会要将示范活动、专项行动和彩虹计划有机结合,统筹规划、突出重点、分别实施、稳步推进。

  (一)积极开展劳动合同制度示范活动三年行动。坚持以“管理、规范”为重点,推动辖区内企业全面实施劳动合同制度,稳步提升劳动合同管理质量。对于工作基础好、能认真贯彻实施《劳动合同法》、劳动关系和谐的县(市、区),要按照“五好”的要求,重点抓好辖区内小企业劳动合同签订和集体合同制度实施工作,努力培育劳动合同制度实施示范县(市、区)。同时,要大力开展劳动合同制度实施示范企业活动。通过积极培育、深入推进、提升经验等措施,使之成为全省落实劳动合同制度的典型示范,以点带面,推进全省劳动合同管理规范化。

  (二)全面推进小企业劳动合同实施专项行动。对于人力资源管理水平较低、劳动合同签订率低的非公有制中小企业,要积极争取各有关部门、行业主管部门的支持和配合,大力开展小企业劳动合同制度实施专项行动。通过综合治理、重点整改和帮扶等措施,督促其补缺补漏,依法订立书面合同,努力提高非公有制中小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