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收费公路专项清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新绛县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单位:
《运城市收费公路专项清理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一年八月一日
运城市收费公路专项清理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山西省收费公路专项清理工作实施方案》,结合我市收费公路实际情况,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密结合运城经济社会发展实际,按照“政府领导、部门实施,分级负责、依法清理,完善制度、全面规范”的原则,在运城市人民政府的组织领导下,用一年左右的时间,切实摸清现有收费公路基本情况,全面清理公路超期收费、通行费收费标准偏高等违规及不合理收费,坚决撤销收费期满的收费项目,取消间距不符合规定的收费站(点),纠正各种违规收费行为。在此基础上,研究制定加强收费公路管理、促进收费公路健康发展的长效机制和政策措施,确保公路交通事业更好地服务于全市经济社会转型跨越发展。
--政府领导、部门实施。运城市人民政府成立市收费公路专项清理工作领导组,负责统一组织、指导和协调全市收费公路专项清理工作。
--分级负责、依法清理。各有关单位要按照“谁主管(谁引资)、谁负责”的原则,分别负责其所属机构或部门管理(引资)的收费公路专项清理工作,严格按照《
收费公路管理条例》等现有政策法规的规定,依法妥善处理好取消收费、撤并收费站(点)、调整收费站位置、人员分流、经济补偿、公路养护等工作,确保专项清理工作稳步推进,确保社会稳定。
--完善制度、全面规范。各有关单位要认真梳理专项清理中发现的问题,组织人员深入研究,妥善解决。同时,要结合专项清理工作和本地实际,研究并提出加强和规范收费还贷公路政府监管、完善收费公路发展政策的意见和建议。
二、政策依据
收费公路专项清理工作的主要法律法规依据:
(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