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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苏州市开发区综合评价办法的通知

  (二十三)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产值比重:开发区报告期内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占工业总产值的比重。
  (二十四)期末高新技术企业数:指报告期末,在开发区内经省级科技主管部门批准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数。
  (二十五)高新技术企业数占进区企业总数比重:高新技术企业数/区内企业总数。
  (二十六) 全社会R&D投入占GDP比重:全社会R&D投入/GDP,全社会R&D投入是指开发区内用于研究与发展活动的全部实际支出,包括直接支出和间接支出。
  (二十七)全社会R&D投入占GDP比重增幅:全社会R&D投入占GDP比重的年度同比增长率。
  (二十八)期末授权专利数:开发区内各类企业或常住居民作为专利权人在报告期末拥有的,经国内专利行政主管部门授权且在有效期内的专利件数。
  (二十九)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数:指期末经省科技厅等部门认定为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的数量。
  (三十)期末研发中心数:指为科学研究及新产品的开发试验提供专门服务的机构数,包括独立法人和设在企业内部的独立部门或分公司。
  (三十一)研发人员比重:开发区内从事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试验发展三类活动的研发人员数占从业人员数的比重。
  (三十二)建立公共技术服务平台数:期末开发区构建的直接为产业技术创新服务的试验验证、测试评价、开发设计等开放性技术装备平台和各类科技资源库总数,目的是开展技术标准、分析方法、评价体系等基础性的研究和公共服务,促进科技资源共享,培养基础技术服务人才。
  (三十三)是否建设高新技术企业孵化器:开发区内是否建立促进高新技术领域小型、微型企业成长的专业孵化器。
  (三十四)是否建立中小企业融资促进平台:开发区内是否建立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担保、小额贷款、信用评价、股权投资等融资促进平台。
  (三十五)是否建立创业投资服务机构:开发区内是否建立促进企业创业发展的中介服务机构或融资服务机构。
  (三十六)单位面积固定资产投资强度:开发区历年累计固定资产投资/开发区已建成城镇建设用地面积。
  (三十七)历年基础设施投入:至开发区规划范围内,实际用于煤气、电力、蒸汽、水、邮电通信等设施的线路管道系统和机械设备装置的安装工程,道路桥梁、排水和污水处理等市政设施,以及公共管理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的历年累计投资完成额。
  (三十八)部省级授权的各类特色园区数:期末开发区内获得省级以上(含省级)部门批准的各类特色园区数量。
  (三十九)全社会固定资产投入:指报告期内,以货币表现的建造和购置固定资产活动的工作量,是反映固定资产投资规模、速度、比例关系和使用方向的综合性指标,分为基本建设投资、更新改造投资、房地产开发投资和其它固定资产投资四个部分。
  (四十)年度固定资产投资增长率:期内开发区固定资产投资年度同比。
  (四十一)园区是否编制完成所在区域控详规划:开发区是否完成所在区域的控制性详细规划。
  (四十二)园区管理机构是否通过ISO14000认证:指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是否通过ISO14000认证。
  (四十三)是否被认定为国家级生态工业园区(含正在创建或通过验收):指开发区是否正在创建或已完成国家生态工业园区的验收。
  (四十四)是否被认定为省级生态工业园区(含正在创建或通过验收):指开发区是否正在创建或已完成省生态工业园区的验收。
  (四十五)是否被认定为国家级或省级循环经济示范园区试点:开发区是否经国家或省环保、商务和科技部门批准创建或已完成国家级或省级生态工业园区试点的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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