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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苏州创建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实施意见的通知


  (四)鼓励创新,加强规范。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鼓励应用新技术、新模式,提高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能力。加强规范引导和安全指引,完善安全保障体系,促进电子商务健康、有序、规范发展。

  三、工作目标

  巩固既有优势,优化资源配置,完善支撑体系,壮大经营主体,提升规模水平,改善发展环境,加快发展速度,构筑产业集群。积极推动电子商务的模式创新、管理创新和技术创新,促进网络经济与实体经济的协调发展,促进苏州优势产业和重点行业与电子商务的融合。推动电子商务在经济社会各领域的广泛应用,增强对苏州经济社会发展的促进、支撑和带动作用,把苏州建设成为全国知名的电子商务城市和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

  四、主要任务

  (一)完善电子商务政策环境。政府相关部门对现有的电子商务发展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财税政策等进行全面梳理,积极探索制定有利于加快苏州电子商务发展的新政策、新法规和新标准,积极推进网络消费者权益保护、网络信用评价等方面的制度建设。鼓励开展电子商务交易主体、交易客体及交易行为等方面的标准规范试用与推广,探索建立电子凭证应用的基础与环境。抓紧制定出台加快推进苏州电子商务发展的实施意见和关于促进苏州电子商务发展的相关措施。鼓励中小企业和社会各界人士应用电子商务,扶持电子商务服务企业发展,改善电子商务支撑环境和基础设施条件。建立电子商务统计制度。

  (二)深化电子商务推广应用。组织开展企业独立电子商务试点推进工作,以优化大型骨干企业供应链和价值链为核心,提升产业链电子商务应用整体水平,增强产、供、销协同运作能力。鼓励大型商场、购物中心、连锁超市、专业市场和老字号企业应用电子商务,创新商业模式,实现优化升级。积极引导中小企业利用第三方电子商务服务平台拓展国内外市场,开展在线销售、采购等生产经营活动,加快推动政府采购电子商务平台建设,努力发展移动电子商务、动漫游戏等互联网产业,大力培育远程维护、数据托管等技术服务。积极推进医药卫生、文化旅游等领域的信息化建设,不断拓展和深化电子商务应用领域。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电子商务知识宣传和普及活动,提升电子商务应用水平,促进各类电子商务应用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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