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切实加强电子商务人才培养。制定电子商务人才引进政策,拓宽人才引进渠道,采取核心人才引进、团队引进、项目引进等方式,建立多层次的电子商务人才吸引和激励机制,把电子商务人才纳入我市重点需要引进的人才目录,引进一批素质较高、层次合理、专业配套的电子商务人才。依托高等院校教育资源,加强电子商务学科专业建设,培养电子商务技术开发和应用人才。加大对企业从事电子商务人员的专业培训,鼓励企业和社会力量举办电子商务培训机构,形成多元化、多层次的培训教育体系。重点抓好苏州电子商务示范实训基地建设,积极为苏州地区培养和输送具有创新、创意、创业能力的电子商务高素质实用人才。
五、组织争创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成立市创建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工作领导小组,由市长任组长,分管副市长任副组长,市委宣传部、发改、经信、教育、科技、公安、财政、人社、交通、商务、文广新、统计、知识产权、金融办、广电、国税、地税、工商、海关、人民银行、工商联、移动、电信、联通、有线等25个部门,以及12个市、区政府为主要成员单位,负责创建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的组织领导、监督检查和协调推进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分管副市长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制定整体计划及任务分解、目标考核、责任追究等,强化政府部门对电子商务发展的宏观指导、推动和引导、扶持,商务、发改、经信为主要牵头部门。
(二)齐抓共管,形成合力。电子商务是一项跨地区、跨部门、跨行业的综合性系统工程,涉及城市功能、基础设施、环境提升、配套服务等诸多领域。各地、各部门要按照“统一领导、部门负责、条块结合、规划引导、示范带动、整体推进”的工作机制,认真发挥地方、部门和行业协会、商会、企业等各方面的积极性,制定并不断完善加快电子商务发展的具体政策措施,加强配合,加大协同,分工负责,形成良好氛围和推进合力,认真协调解决创建工作中的矛盾、问题,为苏州电子商务发展创造良好的软环境,推进电子商务健康、有序、规范、快速发展。
(三)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和现代传播渠道,全方位、多视角,广泛宣传争创电子商务示范城市的目的、意义,普及电子商务应用知识,提高社会各界对发展电子商务重要性的认识,进一步提高公众对电子商务的认知水平,引导企业和消费者增强电子商务的应用意识、应用能力和安全意识,主动应用电子商务开展生产、经营和消费活动,加速培育市场。加大示范园区、示范企业推广力度,提升苏州电子商务对外的影响力和辐射力,提升苏州企业、苏州产品对外的知名度和市场占有率,努力形成全社会关注、支持、参与电子商务发展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