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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印发2011年度企业年检及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年报工作方案的通知

  (三)强化责任,提高数据质量。各分局要把提高数据质量作为年检、年报工作的重要任务,明确岗位责任、采取措施、建立制度,认真检查采集数据,及时确认网上数据,严格书式数据录入,及时修补失实数据,定期检查和修正疑问数据。对已检企业和已报代表机构的联系电话要进行核实,准确率应达到95%以上。
  (四)依法行政,落实工作纪律。进一步严格年检纪律,落实提升年检工作效率的各项措施,对未列入重点审查企业不及时办理年检的,上级单位可以调整管辖直接办理。经市政府批准,年检中不再向企业收取50元年检费,各分局必须严格执行。同时,禁止借年检之机收取会费,禁止各种“设卡寻租”行为,对违法违纪问题要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五)市局信息中心积极配合开发方做好“网格监管系统”、“网检系统”日常运行的监控与维护工作,要制订包括备份应用程序、定时备份数据、备用服务器等内容的应急预案,遇到突发事件时启用备用系统。同时,要对年检数据进行定期检测,发现疑问数据及时告知相关分局核查、修正。
  附件:
  1.年检材料暂不受理通知书
  2.年报材料暂不受理通知书
  3.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年度报告通知书
  4.年检材料受理通知书
  5.年报材料受理通知书
  6.企业(代表机构)失实数据修补记录单
  7.网上申办年检操作流程(略)
  8.书式申办年检操作流程(略)

  附件1:
  年检材料暂不受理通知书
_____工商所(科)年检退字第  号

                
  经审查,您提交的年检材料存在以下问题,我局决定暂不予受理。请您在6月30日前提交齐全、完整的年检材料,逾期将承担未按规定接受年检的法律责任。
  一、材料不全:
  1.缺营业执照副本;
  2.缺年度资产负债表;
  3.缺年度资产损益表;
  4.缺隶属企业上一年度已年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5.缺隶属机构主体资格证明复印件;
  6.                
  二、《年检报告书》存在以下问题:
  1.            
  2.            
  3.            

  年检戳记(代)
年  月  日

  附件2:
  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年报材料暂不受理通知书
( )年报不予受字[   ]第   号

                
  经审查,提交的年报材料存在以下问题,我局决定不予受理:
  一、材料不全,还缺:
  1.代表机构登记证复印件;
  2.审计报告;
  3.                 
  二、年度报告书内容不完整:
                     
  请在6月30日前提交齐全而且内容完整的年报材料,逾期将承担不按照规定办理年度报告的法律责任。

  (印章)
年  月  日

  附件3:(实际为PDF文件)
  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 )年度报告通知书
( )京工商第  号

              
  经审查,贵单位提交的(  )年度报告材料齐全,内容完整,符合法定形式。
  特此通知。

  (印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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