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岗位聘用政策执行情况
1、政策执行情况。主要是指在核准的岗位设置方案内,按照规范程序组织竞聘上岗;按照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
2、工作实施进度。主要是指事业单位按照核准的岗位设置方案,组织竞聘上岗、签订聘用合同、妥善解决实际问题等各个工作环节的进展情况。
3、聘用备案情况。主要是指对符合政策规定、完成规范的岗位设置和人员聘用情况及时进行备案。
(三)收入分配政策执行情况
1、政策执行情况。主要是指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对事业单位收入分配政策的贯彻落实情况。
2、兑现工资待遇。主要是指对符合政策规定、完成岗位设置和人员聘用备案,在核准的岗位设置数量内,按所聘岗位兑现工资待遇。
3、绩效工资实施进度。主要是指事业单位在完成岗位设置、人员聘用后实施绩效工资情况。
(四)存在的问题及意见建议。主要是指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人员聘用、收入分配政策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解决措施;下一步工作打算和意见建议。
五、督导检查实施意见
(一)成立督导检查小组。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组成督导检查小组,分别由厅领导带队,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工资福利处、政策研究处、法规处等处室派人参加,具体组织协调工作由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负责。
(二)督导检查工作程序
1、对省直各部门(单位),省属高等院校的督导检查工作
(1)根据工作进展情况,采取召开座谈会、实地考察等方式进行;
(2)查阅档案资料、聘用合同;
(3)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座谈。
2、对各市的督导检查工作
(1)听取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的工作汇报;
(2)随机选取2-3个市直事业单位进行实地考察,查阅档案资料、聘用合同,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座谈;
(3)随机选取2-3个县(市区)听取汇报,到部分事业单位查阅档案资料、聘用合同,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座谈。
(三)通报整改。根据督导检查情况进行反馈通报,对在督导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求各级各部门各单位限期整改,整改工作情况于2012年5月31日前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