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民政局关于转发省民政厅《关于促进农民工融入城市社区的意见》的通知
各县区民政局:
现将省民政厅《关于转发〈民政部关于促进农民工融入城市社区的意见〉的通知》(甘民办发〔2012〕5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切实抓好贯彻落实。
一、要以合理引导为基本原则,充分认识农民工融入城市社区的重要意义。农民工群体,尤其是新生代农民工的出现,对传统的社区管理体制是一个冲击。作为社会管理者,应该切实改变管理理念,变治安管理为社区管理,将农民工纳入社区管理体制,寓管理于服务,全面考虑农民工在城市生存和发展的需要。
二、要以公平普惠为基本原则,切实加强对农民工的社区服务。依托社区的民政、劳动、教育、文化、卫生、治安等方面的平台,将服务公平地落实到包括农民工在内的每一个社区成员,重点解决农民工就业、社会保障、子女教育、公共卫生等方面的需要。可以考虑将农民工作为社区服务的提供者,在社区保洁绿化、居民生活服务、家政等方面发挥作用,既有利于社区生活服务水平的提高,又可解决农民工就业和生活问题,让农民工真正在城市社区扎下根来。
三、要以鼓励支持为基本原则,广泛动员新生代农民工参与社区事业。探索将农民工作为社区参与的主体,培养其对社区的责任感和归属感。许多新生代农民工积极参与公益事业和社区发展事务,在全国一些地区出现了农民工参选社区居委会主任、委员,参加社区发展事务的事例,这是值得肯定的社会进步,各县区也可考虑在一些群众基础较好的社区进行试点。同时,还要动员农民工积极参加社区一些健康有益的文化活动和体育健身活动,丰富其自身文化生活,最大可能地帮助农民工融入城市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