娄底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娄底中心城区农贸市场标准化改造及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娄政办函〔2011〕79号)
娄星区人民政府,娄底经济开发区、万宝新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娄底中心城区农贸市场标准化改造及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批准,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一年八月一日
娄底中心城区农贸市场标准化改造及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
为改善我市中心城区农贸市场购物环境,积极配合我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国家园林城市、全国文明城市,市人民政府决定用两年时间完成中心城区农贸市场的建设改造任务,为确保市场建设改造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与工作目标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政府引导,企业实施,财政相应补贴,市场化运作”的原则,有针对性地解决我市中心城区农贸市场发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推动农贸市场常态化、规范化管理,努力创建文明、卫生、整洁、有序的市场环境。
总的工作目标是:2011年-2012年两年内对娄底中心城区14个主要农贸市场(名单详见附件)实施标准化改造并强化对农贸市场周边摊点及环境的专项整治,开展集中整治和日常监管,优化市场管理秩序,美化市场市容环境,强化市场服务功能。具体内容为:
1.进一步建立健全农贸市场环境卫生管理制度,有专人负责,有专人清扫,做到24小时保洁。
2.分期分批对中心城区农贸市场实施标准化改造,力争达到国家有关市容环境卫生标准。
3.农贸市场及周边环境整洁,无“牛皮癣”和无乱搭乱建、乱停乱摆乱放、乱倒乱扔垃圾等现象,并切实做好市场除“四害”工作。
4.市场内商品陈列整齐,划行归市,无场外经营现象。
5.规范市场交易行为,无假冒伪劣、掺杂使假商品,做到文明经营,文明用语。
二、时间安排
1.宣传发动阶段(2011年6-7月)
组织召开相关部门负责人和农贸市场管理机构负责人会议,成立工作机构,下发专门文件,召开相关会议,提出工作方案,落实工作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