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集中改造与整治阶段(2011年8月-2012年9月)
列入改造名单的农贸市场实施改造,强化对农贸市场周边摊点及环境的专项整治,建立健全农贸市场各项管理制度,开展对农贸市场标准化改造及专项整治活动的工作督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3.巩固提高阶段(2012年10月-12月)
对照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标准和农产品市场建设改造标准开展自查,查找差距,攻克难点,建立农贸市场常态化长效管理制度,确保制度到位、人员到位、措施到位。
4.总结评比阶段(2013年1-3月)
组织相关部门开展对农贸市场标准化改造及专项整治活动达标验收,总结评比,并在此基础上,建立中心城区农贸市场规范管理的长效机制。
三、组织机构与职责分工
成立娄底中心城区农贸市场标准化改造及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市委副书记、代市长易鹏飞任组长,市委常委、副市长雷绍业,副市长石超刚任副组长;市政府相关副秘书长,市商务局、市发改委、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环保局、市规划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城管执法局、市农业局、市卫生局、市物价局、市工商局、市畜牧水产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公安消防支队、市房地产管理局、市政府法制办负责人以及娄星区人民政府区长、娄底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主任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杨建军兼任办公室主任,市商务局局长、娄星区政府常务副区长及市商务局分管副局长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地点设市商务局。
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如下:
市商务局负责中心城区农贸市场标准化改造及专项整治活动的统筹协调,制定改造及整治工作方案,做好督促检查。适时组织农贸市场管理人员进行业务培训。会同市财政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等相关部门制定农贸市场标准化改造验收标准、资金补贴管理办法,并组织验收。协助市城管执法局搞好马路市场整治,会同市发改委等积极向上争取改造资金。
市工商局负责农贸市场经营环境整治工作,查处农贸市场内假冒伪劣商品和欺行霸市等不良经营行为,规范市场交易和服务行为,开展对农贸市场经营户的诚信教育。
娄星区人民政府、娄底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分别负责辖区内农贸市场的标准化改造及专项整治工作,制定工作措施,落实工作责任,安排相应的农贸市场标准化改造及整治活动专项经费,确保专项整治工作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