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评选采取2010年度质量信誉考核和行业评定相结合的办法进行。行业评定包含企业信誉考评、主办单位评选。
考评总分为1000分。信誉等级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三个等级:
1、考核总分不低于800分,评为优秀等级;
2、考核总分不低于600分,评为合格等级;
3、考核总分低于600分,评为不合格等级。
(一)汽车维修一、二类企业信誉考评
由四个部门联合进行现场考核。参照交通运输局质量信誉考评办法,对参评的企业进行考核打分,对企业的经营资质、设备、人员、遵纪守法、企业管理、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维修质量、服务质量进行综合考评,并在信誉考评的基础上,评选2010年度销售维修行业星级文明企业。
(二)汽车维修三类企业及美容企业信誉考评
由行业协会牵头,会同相关部门及维修业内专业人员,根据协会制定的信誉评比标准对企业进行考评。
(三)其他事项
1、连续5年获得“星级文明企业”称号的企业,免参加该次评比活动,经公示一周后直接授予“星级文明企业”称号。如发现并查实有违纪违规行为的,即取消其“星级文明企业”称号;
2、“4S”店和综合维修厂将分开进行评比;
3、汽车维修三类企业和美容企业将分开进行评比。
五、奖项设置
评选“星级文明企业”35家、“优秀企业”10家。
(一)从“4S”店中评选10家“星级文明企业”;
(二)从综合维修厂中评选10家“星级文明企业”;
(三)从“4S”店和综合维修厂中评选“优秀企业”共10家;
(四)评选汽车维修三类企业、摩托车维修企业和汽车美容“星级文明企业“共15家。
六、评定标准
(一)汽车维修行业质量信誉考核标准参照附件1。
(二)汽车维修三类企业及汽车美容企业评定标准参照附件2。
七、组织领导
成立珠海市汽车摩托车销售维修行业“星级文明企业“评选活动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人员组成如下:
海市交通运输局助理志平、张容、梁卫国、杨进峰、房利文、冯丕志。组 长:关小帆(珠海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副组长:龚选萍(珠海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曾进崧(珠海市交通运输局副调研员)
钟跃平(珠海市消费者权益保障委员会秘书长)
劳建荣(珠海市汽车摩托车销售维修行业协会会长)
沈保光(珠海市交通运输局安全技术科科长)
陈文彬(珠海市道路运输管理处主任)
沈 峰(金湾交管总站站长)
陈光平(斗门区交通局副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