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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工作的意见


  三、办事公开的主要形式

  (一)建立和规范各类办事公开栏,并通过发放便民服务卡、办事指南、服务手册等更加简便、灵活的形式,向基层和群众公开办事信息。

  (二)充分利用网络、电子触摸屏、电子显示屏、公共信息亭、报刊、广播、电视等公开办事信息。各级公共企事业单位要建立各自的网上公开平台,以群众需求为导向,搞好网页内容的规划和设计,网站内容要体现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要设立服务热线和举报投诉电话、信箱,有条件的应开通网上投诉渠道,方便群众投诉、建议、咨询和求助。

  (三)依托各级政府门户网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平台,编制、公布本单位或行业的信息公开目录和信息公开指南,并做到内容完备、格式规范、及时更新。

  (四)大力推行社会听证、专家咨询、新闻发布、点题公开等适应现代社会发展要求的公开形式,及时公布有关信息。

  四、健全办事公开的制度体系

  各级各部门单位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使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的各个方面、各个环节都有规可依、有章可循。

  (一)建立健全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制度。各公共企事业单位要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建立健全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制度,明确公开的范围、方式、程序以及监督保障措施,切实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方便快捷地获取和使用各类公共服务信息。

  (二)充分发挥政务服务中心的综合服务作用,对有关公用事业单位的服务资源进行有效整合,将有关公共服务事项纳入政务服务中心进行统一办理,进一步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水平。

  (三)健全示证上岗制。窗口单位应摆放或由窗口工作人员佩戴有工作人员照片、岗位名称、工作号等基本情况的岗位证,方便群众监督。

  (四)推行首问责任制。首问责任人必须为前来办事的群众提供热情周到的服务,对属职责范围内的事项,要按有关规定受理或办理;对不属职责范围内的事项,能确定主管部门的,应告知办事群众。

  (五)建立考评制。要采取多种形式对公开情况进行民主评议,制定考评标准,明确考评的具体办法,定期接受社会各界的评议。各级各部门单位要把办事公开与班子建设、目标管理、绩效考核、行风评议相结合进行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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