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指导并参与监督华侨华人、港澳同胞捐赠的使用和管理工作。
(九)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设4个职能处室:
(一)综合处
协调机关日常工作,掌握、反映机关工作动态;负责侨务工作的调研;负责起草综合性文件,综合国内外侨务工作情况和信息,研究提出侨务工作的年度计划;协调有关部门和社会团体的侨务工作;负责全市侨务干部的培训工作;负责文秘、档案、保密、财务、安全、网络等行政管理和后勤服务工作;负责机关机构编制、人事管理、离退休人员服务管理等工作;负责侨务大事记、侨务年鉴的资料收集、组稿和侨务志的组织编撰工作;牵头协调侨情普查等工作。
(二)侨政处
研究国内侨情,提出工作意见和建议;承担有关侨务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的起草工作,并对政策、法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依法保护归侨侨眷的合法权益和华侨华人在本市的合法权益;指导并参与监督华侨华人、港澳同胞捐赠的使用和管理工作;积极开展社区侨务工作,配合当地政府开展散居归侨侨眷扶贫救济工作;确认华侨、归侨、侨眷身份,协商推荐归侨侨眷代表人士的人事安排;承办授予突出贡献的华侨华人、港澳同胞荣誉称号的审核申报工作;承办侨务信访工作。
(三)经济科技处
研究涉侨经济科技工作并提出建议;推动华侨华人、港澳同胞与我市开展经济、科技合作与交流;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引进华侨华人、港澳同胞资金、技术、人才工作,开展海归科技人才工作;依法保护华侨华人、港澳同胞在国内投资的合法权益;调查研究并因地制宜开展新形势下侨务工作助推新农村建设工作;承担甬港经济合作论坛组委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四)联络文宣处
开展对华侨华人、港澳同胞及其社团的联络联谊工作,做好海外侨情调研,建立重点人士和社团资料库;组织实施全市侨务对外宣传工作,督促、检查侨务外宣工作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配合市外宣部门做好海外和港澳华文媒体的邀请接待和管理工作;负责与华侨华人、港澳同胞文化团体、华文教育机构的联系交流工作;开展华文教育和文化交流工作;组织华裔、港澳青少年夏(冬)令营活动;通过侨务渠道开展对台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华侨华人、港澳同胞在我市的人事安排,指导和协调市海外交流协会的日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