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办领导:韩建军、郭金翠、买买提明·卡德尔、卡合曼·尼亚孜、傅增堂、热西丹·肉孜、江海波、敖尤特、阿不来提·肉孜、刘传启、高建臣。
自治州副州长麦尔丹·木盖提
责任范围:对全州民政(老龄)、计划生育、安全生产、煤炭工业管理系统和库尔勒市商业银行的反腐倡廉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
责任内容: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以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国务院第四次廉政工作会议精神,按照自治区党委七届九次、十次全委(扩大)会议以及州委八届十次全委(扩大)会议的要求,研究部署、监督检查分管范围内部门和单位的反腐倡廉建设。认真贯彻中央惩防腐败体系《工作规划》和自治区《实施办法》,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加快推进惩防腐败体系建设。重点负责以下工作:
1、负责落实分管范围内部门和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惩防体系建设责任制。认真贯彻落实《党内监督条例》和《廉政准则》,加强对分管范围内部门和单位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教育和监督。
2、加强对分管范围内部门和单位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自治州重大决策部署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围绕实施“十二五”规划纲要、推进“十大现代产业体系”建设,加快发展金融保险业。坚持“以人为本、群众第一、民生优先、基层重要”理念,根据自治区“民生建设年”和自治州“若羌率先发展年”的工作部署,切实加大对分管口重大民生工程项目进展情况和惠民资金落实情况的跟踪问效。
3、加强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责任制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追究力度,坚决查处事故背后的失职渎职行为和腐败问题。
4、加大对金融领域违规授信、内幕交易、挪用保险资金、违规发放核销贷款和资产处理等案件监管力度。
5、进一步深化政务公开、厂务公开和村务公开。
协办单位:州民政局(老龄办)、计生委、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煤炭工业管理局、工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库尔勒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乌鲁木齐海关驻库尔勒办事处、银监局、人行巴州中心支行(外汇管理局)、烟草局,州残联、红十字会,工行巴州分行、建行巴州分行、中行巴州分行、农行巴州分行、农发行巴州分行、库尔勒市商业银行、库尔勒农村信用社。
协办领导:金益民、艾尼瓦尔·苏来曼、黄凤随、倪辉、唐少洵、申世明、张长海、关勇、韦猛、段小丽、瞿小玲、甫尔外、殷麦法、兰鸥、徐勇辉、郭鲁成、赵斌、刘世煊、王京龙、夏华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