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宁波市国土资源局委员会关于推荐上报“创先争优”等活动先进典型的通知
(甬土资党〔2011〕30号)
各县(市)、区国土资源局(分局)党委(党组),局机关、局属各事业单位党支部:
为进一步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充分展现国土人的精神风貌,近期将对全系统在“创先争优”、“三思三创”和“双保双服务”等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进行集中宣传报道。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原则
紧紧围绕“创先争优”和“三思三创”主题,以创建 “五带头”优秀共产党员为主要内容,推荐上报在“创先争优”、“双保双服务”及“三思三创”等活动中涌现出来先进典型。
一要体现先进性。按照带头学习提高、带头争创佳绩、带头服务群众、带头遵纪守法、带头弘扬正气“五带头”的基本要求,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工作成效显著,在各项工作中走在前列的先进典型。
二要体现代表性。着重挖掘在“创先争优”、“双保双服务”和“三思三创”等活动的典型代表,注重反映在本单位、本部门的工作中任劳任怨、无私奉献、积极有为作出一定贡献的突出代表。
三要体现群众性。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事业心和责任感强,群众认可度较高。
二、推荐要求
1、推荐名额。原则上各县(市)、区局(分局)分别推荐上报1个先进典型。如确有事迹突出的,可适当增加名额。市局机关和局属事业单位由各党支部组织推荐上报1个先进典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