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苏州、无锡、常州、镇江5个省辖市[(含市局和辖区县(市、区)局)],2009年7月1日至2011年6月30日期间,依法受理办结的各类新闻出版(版权)行政机关办结的行政许可案卷。
其他8个市局和省局机关相关处室组织自查。
五、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6月15日至6月30日)。省局研究制发实施方案,制定检测细则和检测标准;各省辖市局组建相关工作机构或指定相关部门负责此项工作。
(二)自查自测(7月1日至8月15日)。各省辖市局组织对本局及所辖县(市、区)局的行政许可案卷进行自查自测。南京、苏州、无锡、常州、镇江5市按省辖市局2份、县(市、区)局至少1份卷宗的要求,做好行政许可案卷抽样检测的各项准备工作。
(三)抽样检测(8月16日至9月30日)。省局行政许可案卷抽样检测评审委员会组织对苏南各市提供的行政许可案卷进行重点抽检或集中检测。
本年度苏南片行政许可案卷抽样检测,共评出优秀组织奖1个,优秀案卷奖8个,检测结束后由省局予以通报表彰。
六、具体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本年度行政许可案卷抽样检测,系我省首次组织实施,对于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强建设法治政府具有重要意义。各单位、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按《实施方案》要求抓好落实。
(二)严格标准,统一规范。参检的行政许可案卷必须是真实原始材料,严禁弄虚作假。按照《江苏省新闻出版(版权)行政许可案卷规范(试行)》要求,做到编目清晰、材料齐全、字迹清楚、装订规范、格式统一。
(三)认真自查,及时整改。全省各省辖市局及省局各相关处室要高标准抓好自查工作,对自查出的问题要按照《江苏省新闻出版(版权)行政许可案卷规范(试行)》及时进行整改。自查结束后,要认真进行总结,并写出自查书面报告。
附件:1.江苏省新闻出版(版权)行政许可案卷抽样检测评分标准
2.江苏省新闻出版(版权)行政许可案卷抽样检测标准评分表
附件1
江苏省新闻出版(版权)
行政许可案卷抽样检测标准评分标准
本标准由基本标准、检测标准两大部分构成部分。基本标准是对行政许可行为是否合法的基本要素的评价,不符合任何一项内容的,该案卷为不合格,不再具体评分。案卷检测满分为100分,90分以上为优秀,80-89分为合格,60-79分为基本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