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开展监督检查。在活动期间,局教育整顿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采取专项督查、定期检查、明察暗访等方式,对整治工作开展监督检查,促进教育整顿工作有序推进,重点检查以下内容:
(1)绩效管理实施情况。重点对各处室、各单位人员是否实行“四亮”,即亮职务身份、亮岗位职责、亮绩效目标、亮工作承诺进行检查。看是否按照本单位工作职责、承担的主要事项、年度工作目标任务要求,制定工作目标责任制、任务分解以及具体岗位责任制;是否定岗定责,量化到人,确保每项工作有目标、有责任、有考核办法及奖惩措施;是否建立严格细致、操作性强的目标责任绩效考核办法,客观评估工作实绩。
(2)相关制度落实情况。重点对岗位责任制、限时办结制、首问负责制、责任追究制等制度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进一步强化岗位责任,优化办事流程,提高办事效率,提高制度执行力,实现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以制度治庸治懒治散。
(3)相关事项办理情况。重点对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审批、行政监管事项办理的时限、条件、范围、质量等进行监督检查,全面监督行政行为,进一步提高行政效能。
(4)工作纪律执行情况。重点对《徐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业自律“十不准”》规定执行情况开展明查暗访,狠刹不良风气,使干部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和工作状态,为群众提供更加快捷、更加规范、更加优质的服务。
3、开展民主评议。健全完善科学合理的评议评价机制,进一步拓宽群众参与监督的途径和渠道,对作风效能建设优秀者奖励,对群众反映较大的庸懒散及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处室、单位和个人及时进行提醒或处罚,提高民主评议的科学性、可操作性,实行定期评议。
(三)总结提高
1、抓好整改落实。坚持边检查边整改边落实的方法,针对教育整顿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并抓好落实,做到违规行为处理到位,存在问题整改到位。同时,要举一反三,做到查处一个问题,规范一类行为,要充分运用绩效评估结果,针对绩效评估发现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有针对性地落实整改,不断提高机关效能。
2、抓好绩效考核。要根据绩效考核办法,紧密结合自身职能和工作任务,将责任目标落实到岗,工作任务量化到人,规范评估程序和方法,全面、客观、公正、科学地判断工作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要每季度进行一次评价,每半年进行一次考核,年终进行总考核,要通过绩效考核,解决干好干坏一个样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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