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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省管企业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关于表彰山东省省管企业道德模范的决定

山东省省管企业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关于表彰山东省省管企业道德模范的决定
(鲁企文明委〔2011〕6号)


各省管企业:

  近年来,在各级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各省管企业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关于加强精神文明建设的部署,以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根本,大力推进公民道德建设,努力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涌现出一大批体现社会主义道德要求的先进人物,形成了学习、关爱、崇尚、争当道德模范的热潮,树立了知荣辱、树正气、促和谐的良好风尚。

  今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是《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颁布实施10周年。为集中展示省管企业道德建设丰硕成果,更广泛地动员职工群众支持和参与道德建设,山东省省管企业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组织开展了山东省省管企业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经层层申报推荐、审核公示和评委评选等程序,决定授予姜和信等50名同志和淄矿集团矿山救护大队“山东省省管企业道德模范”称号;王树海等50名同志荣获“山东省省管企业道德模范提名奖”。

  希望受到表彰的同志和集体,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在公民道德建设中作出新成绩。各省管企业要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和方法,广泛开展向道德模范学习活动。要大力宣传道德模范的先进事迹和高尚品德,深入持久地运用榜样的力量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要广泛发动群众学习身边的道德典型,充分展示公民道德建设的丰硕成果,推动公民道德建设深入发展。要在省管企业不断掀起崇尚道德模范、学习道德模范、争做道德模范的热潮,为推动省管企业又好又快发展营造文明、和谐的良好社会氛围。

  建议各省管企业对获得道德模范称号的同志每人发放3000元奖励;对获得道德模范提名奖的同志每人发放1500元奖励。

  附件:1.山东省省管企业道德模范名单

  2.山东省省管企业道德模范提名奖名单

山东省省管企业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

2011年6月24日

  附件1:
  山东省省管企业道德模范名单

  一、敬业奉献模范
  姜和信 山钢集团济钢炼铁厂干熄焦车间电工班班长淄矿集团矿山救护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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