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评选“教育工作终身贡献奖”的通知
(渝教人〔2009〕62号)
各区县(自治县)教委(教育局),各有关高校,委直属单位:
今年是新中国成立60周年。为充分肯定我市老教师、老教育工作者为教育事业所做出的突出贡献,继承和弘扬他们的光荣传统和优秀品质,激励广大教师、教育工作者献身教育事业,为统筹城乡教育发展做出新的贡献,经研究决定,今年教师节评选表彰一批离退休老教师、老教育工作者,并授予“教育工作终身贡献奖”荣誉称号。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全市各级各类学校、教育行政机关和其他教育机构中终身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离退休老教师、老教育工作者。
二、评选名额
“教育工作终身贡献奖”100名,推荐名额分配见附件1。
三、评选条件
(一)坚持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遵纪守法,政治思想表现好。
(二)从事教育工作25年以上,在当地教育战线上德高望重,影响较大,成绩突出,贡献较大。
四、具体要求
(一)充分发扬民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由所在单位推荐。
(二)各区县(自治县)、有关高校推荐人选分别经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所在学校审核后报市教委人事处,有关委直属单位及委机关推荐人选经单位审核后报市教委离退休人员工作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