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市“名师奖”评选领导小组审定通过的奖励人选,将按规定程序送市人事局审核后报市政府审批。
  五、奖励办法
  “名师奖”奖励工作坚持精神与物质奖励相结合,重在精神奖励的原则。经市政府批准的人选,今年教师节期间将由市政府授予“重庆市名师”荣誉称号并颁发奖章和证书,同时一次性奖励人民币5000元,对“重庆市名师”提名人选,颁发奖章和证书。
  六、组织领导
  (一)为确保我市“名师奖”评选工作顺利开展,成立由市委教育工委书记、市教委主任彭智勇同志担任组长的市“名师奖”评选领导小组(名单见附件1),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教委人事处。
  (二)各区县教育及人事行政部门、各单位要确定一名领导干部负责该项工作,并抽调思想政治素质好、业务水平高、作风正派、办事公正的同志具体负责推荐评选工作。
  (三)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坚持实事求是、好中选优、宁缺勿滥的原则,统筹考虑在不同类型、不同层次的学校推荐人选,自觉接受广大教职工的监督,做到评选名额、评选条件、评选程序及评选结果的全过程公开。
  (四)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一经发现将取消其评选资格或荣誉称号,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市教委联系人:齐正军 秦 尧 周光跃
  联系电话:63865672(传真)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人:戴长松
  联系电话:86868885
  附件:
  1.重庆市名师奖评选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重庆市名师奖申报名额分配表
  3.重庆市名师奖申报表
  4.重庆市名师奖申报人选汇总统计表
  二○○九年七月七日
  附件1:
  重庆市名师奖评选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彭智勇  市委教育工委书记、市教委主任
  副组长:蒋建国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市公务员局局长
  成 员:刘大权  市公务员局副局长
  谢 辛  市委组织部人才工作处处长
  黄腾蛟  市教委人事处处长
  杨 锐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处长
  黄 艺  市委组织部人才工作处副处长
  杨安军 市公务员局考核奖励处副处长(主持工作)
  王小平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副处长
  张 勤  市公务员局考核奖励处副处长
  李源田  市教委基础教育处处长
  刘先海  市教委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处处长
  干 勤  市教委高等教育处处长
  金 玲  市教委人事处副处长
  附件2:
  重庆市名师奖申报名额分配表(共150名)
 | 万州区 | 2 | 铜梁县 | 2 | 
| 黔江区 | 2 | 大足县 | 2 | 
| 涪陵区 | 2 | 荣昌县 | 2 | 
| 渝中区 | 2 | 璧山县 | 2 | 
| 大渡口区 | 2 | 梁平县 | 2 | 
| 江北区 | 2 | 城口县 | 2 | 
| 沙坪坝区 | 2 | 南川区 | 2 | 
| 九龙坡区 | 2 | 丰都县 | 2 | 
| 南岸区 | 2 | 垫江县 | 2 | 
| 北碚区 | 2 | 武隆县 | 2 | 
| 万盛区 | 2 | 忠 县 | 2 | 
| 双桥区 | 2 | 开 县 | 2 | 
| 渝北区 | 2 | 云阳县 | 2 | 
| 巴南区 | 2 | 奉节县 | 2 | 
| 江津区 | 2 | 巫山县 | 2 | 
| 合川区 | 2 | 巫溪县 | 2 | 
| 永川区 | 2 | 石柱县 | 2 | 
| 长寿区 | 2 | 秀山县 | 2 | 
| 綦江县 | 2 | 酉阳县 | 2 | 
| 潼南县 | 2 | 彭水县 | 2 | 
| 北部新区 | 2 | 高 校 | 43 | 
| 中等职业学校 | 15 | 委直属单位 | 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