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同意重庆财政学校等15所学校申报重点中职学校的通知
(渝教职成〔2011〕22号)
各区县(自治县)教委(教育局),有关中职学校:
根据《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11年重点中等职业学校申报工作的通知》(渝教职成〔2011〕9号)的要求,截止4月底,全市有8所学校申报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10所学校申报市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经我委审核,重庆财政学校等7所学校符合国家级重点中职学校申报条件,重庆艺术学校等8所学校符合市级重点中职学校申报条件,我委同意将其纳入2011年重点中等职业学校创建工作计划。
纳入计划的中职学校要在市级主管部门和区县(自治县)教育行政部门的领导下,按照“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发展”的原则,分别对照《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评估指标体系》和《重庆市重点中等职业学校评估指标体系(修订)》进行自评整改,加强学校建设,改善办学条件,提高办学水平,做好迎接复查验收的各项准备工作。
在学校自评整改阶段,我委将组织专家组到学校进行过程指导,促进学校改善办学条件,提高办学水平和管理水平。
特此通知
附件:2011年重点中等职业学校创建名单
二0一一年五月三十一日
附件:
2011年重点中等职业学校创建名单
一、创建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共7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