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积极推动行政决策公开。 各级政府要继续严格执行重大决策听证、重要事项公示制度,创新工作方式,进一步扩大听证、公示范围,切实提高听证、公示成效。 凡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改革方案、重大政策措施、重点工程项目,在决策前都要严格进行听证、公示,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并以适当方式反馈或公布意见采纳情况。 推进行政决策过程和结果公开,建立健全政府重大决策风险评估和事前审查机制,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降低行政决策风险。 要将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行政决策的必经程序,增强公共政策制定的透明度。 严格实行决策责任追究制度,对违反决策规定,造成重大决策失误或者重大损失的,按照“谁决策、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追究责任。
(四)进一步加大行政审批公开力度。 各级政府要继续清理和精简各级行政审批事项、下放行政审批权限、规范行政审批行为,凡国务院和省政府决定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必须做到100%取消;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要进一步简化审批流程,压缩审批时限,落实限时办结制度。 加强对重大行政审批行为的管理,严格落实国有资产处置、重大资源开发利用项目、重大投资项目和财政追加预算支出项目审批等制度,规范各级各部门行政审批行为。 深入推进行政审批项目集中和并联并行审批,依法将非涉密的行政审批项目纳入政务(为民)服务中心、部门服务大厅(窗口)集中办理,进一步完善决策、执行、监督相互协调又相互制约的行政审批运行机制。 建立健全各级各部门的行政审批和行政服务目录体系,经政府法制部门审查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要及时向社会公布,实行行政审批事项动态管理。 全面贯彻实施,云南省行政许可监督检查办法-,加大对行政审批公开的监督检查力度。
(五)加强机关内部重要事务公开。 各级各部门要继续加大干部选拔任用、机关财务预决算、政府采购、基建工程、资产状况等行政机关内部重要事务的公开力度,提高行政机关内部事务透明度。 逐步向社会公开出国(境)、出差、公务接待、公务用车、会议等经费支出情况,继续严格控制出国(境)、出省考察、公务用车购置、会议、庆典和论坛经费。 在全省积极推行公务差旅机票集中定点采购制度,努力拓展公务卡使用范围,探索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制度,并适时向社会公开。
(六)切实深化基层政务公开。 县(市、区)、乡镇党委和政府要深入推进乡镇" 街道。
政务公开,及时公开涉及城乡居民切身利益以及城乡居民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要进一步健全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制度,深入推进村务公开;有关部门要切实承担起对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的组织协调、监督指导职责,继续抓好责任政府服务承诺制、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行政问责制* 项制度在医院、学校、公交等公共企事业单位的延伸推进,进一步健全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制度;要完善办事公开目录,重点公开岗位职责、服务承诺、收费项目、工作规范、办事纪律、监督渠道等,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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