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上表样到市教育局人事处网页“表格下载”栏下载。
4. 申报材料的具体要求按《2011年报送中专中小学教师职务评审材料说明及表格汇总》和《2011年报送中专高级讲师职务评审材料说明及表格汇总》(到市教育局人事处网页“表格下载”栏下载)规定办理。
5. 报送材料地点:青岛教育人事服务大厅(贵州路38号4楼)。联系电话:82682664。
五、有关要求
1.各单位要牢固树立政治意识、职责意识、服务意识、质量意识和效率意识,切实加强对教师职务评审推荐工作的领导,按全市统一部署,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工作。要进一步完善和改进评审推荐办法,深入探讨建立科学合理的评审机制,对于以往评审范围和评审办法中明显不符合实际,消极作用明显的要及时调整。要进一步强调教育教学工作的重要性,提高对课堂教学、班主任工作的评价比重,引导广大中小学教师把主要精力投入到课堂教学工作中,努力建立以能力、业绩为导向,重在社会、业内认可的专业技术人才评价使用机制,为广大教师和教育教学中心工作服好务。
2.各单位要严格执行评审推荐的政策、程序和纪律,严格审查核实申报材料,严格控制申报人员范围,严禁不从事教学、教研工作的人员申报教师职务。要进一步加大教师职务评审推荐工作的透明度,重视民主监督,确保评审推荐工作的公正、公平。要严格执行市纪委、市监察局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关于对在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中违反政策纪律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的通知》(青人社发[2010]9号),对弄虚作假,提供假数据、假成绩、假论文、假成果、假获奖证明或伪造学历、任职经历、任职年限等情况的,取消其申报晋升的资格,五年内不准其再申报晋升专业技术职务;对有关组织和个人擅自扩大评聘范围,把关不严,甚至为申报人员提供假证明材料的,对负有责任的组织通报批评,对直接责任者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警告至撤销职务的党纪处分或警告至撤职的行政处分。
附件:2011年青岛市教师职务评审工作日程安排
二○一一年八月三十日
附件:
2011年青岛市教师职务评审工作日程安排
1.9月8日,局属单位登陆《青岛教育人事网上办公系统》查询市教育局下达的职称申报限额。
2.9月8-9日,局属单位到青岛教育人事服务大厅领取职称评审有关材料。
3.9月28日,各单位报送高校教师、中专教师、实验系列高级职务申报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