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上海市委宣传部、上海市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上海市司法局、上海市法制宣传教育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开展上海市第二十三届宪法宣传周活动的通知
(沪法宣办发〔2011〕9号)
各区县党委宣传部、人大常委会内司工委、司法局、法宣办,市有关委办局、集团公司法宣工作部门:
今年是本市“六五”普法的开局之年。认真开展好上海市第23届宪法宣传周活动,既是本市“六五”普法规划和相关决议的明确要求,也是贯彻落实上海市深入推进依法治市工作大会有关精神的具体举措,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组织好本市第23届宪法宣传周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弘扬
宪法精神 培育法治文化 创新社会管理
二、活动时间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有关决议,2011年11月28日至12月4日为上海市第23届宪法宣传周。
三、宣传重点
以
宪法为统帅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要在全社会深入学习宣传
宪法确立的我国的国体政体、根本制度、根本任务、公民的权利和义务等主要内容和精神,深入学习宣传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重大意义、基本经验、基本特征以及国家基本法律和本市地方性法规,进一步增强广大市民的宪法观念,努力夯实上海创新驱动、转型发展的法治基础。
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紧密相关的法律法规。着眼于保障城市安全运行、建设社会诚信体系和建设法治政府、维护司法权威,广泛开展食品安全、生产安全、消防安全、交通安全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教育,大力开展刑事法律、民事法律、行政诉讼法律以及
人民调解法的学习宣传教育,引导群众牢固树立权利与义务相统一的观念,自觉依法按程序表达诉求、维护权益和参与基层社会管理,共同维护法律的尊严权威和社会的公平正义。
全国及本市的“六五”普法规划和相关决议。结合“六五”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全面启动,切实加强全国及本市“六五”普法规划和相关决议的学习宣传,重点宣传上海“六五”普法规划和决议的基本内容及上海市深入推进依法治市工作大会的主要精神,增强全社会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重要性和长期性的认识,努力为本市“六五”法制宣传教育的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