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策划项目。各区县、各有关单位要将本届
宪法宣传周作为开局之年面向社会集中展示“六五”普法新理念、新形象的重要大型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尤其要在人、财、物等方面予以充分保障。要围绕本届
宪法宣传周的主题,结合本地区、本部门、本系统的实际,精心策划活动项目。活动项目在精不在多,力争出精品、树典型。要制定好活动方案,组织专门力量,认真抓好落实。
(二)突出文化元素,营造法治氛围。注重发挥法治文化在塑造公民的思想观念和行为习惯方面的熏陶作用,综合运用法治文化的载体和手段,在潜移默化中逐步增强人们的法治观念。要以本届
宪法宣传周为平台,加大法治文化教育基地的建设投入,加强适合不同层次群众需求的法治文化产品的创作和推广,积极举办法治故事、法治灯谜、法治书画、法治文艺演出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法治文化活动,努力推动具有上海特色法治文化的培育和发展。
(三)统筹社会资源,服务基层群众。要充分动员律师、公证、法律援助、人民调解等力量参与
宪法宣传周活动,让广大群众在咨询法律问题、接受法律服务中增强法治观念。要加强沟通、引导、服务,让各类热心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社会组织和志愿者在
宪法宣传周的舞台上发挥作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大众传媒在做好法制宣传的同时,要重点加强对各地区、各部门开展
宪法宣传周活动的新闻宣传,让
宪法宣传周更加深入人心。各地区、各部门要积极配合,及时报送活动情况,充实媒体宣传内容,展示各地宣传盛况。
请各区县法宣办、各大口党委法宣工作部门在11月9日之前将开展第23届
宪法宣传周活动的正式方案报市法宣办;在12月9日之前将活动的整体情况书面报送市法宣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