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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克州15~39岁人群脊髓灰质炎疫苗应急强化免疫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克州15~39岁人群脊髓灰质炎疫苗应急强化免疫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克政办发〔2011〕92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克州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州直各单位:

  现将《克州15~39岁人群脊髓灰质炎疫苗应急强化免疫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一年九月十六日

  克州15~39岁人群脊髓灰质炎疫苗应急强化免疫活动实施方案

  为迅速有效阻断脊髓灰质炎(以下简称脊灰)野病毒疫情,确保克州各族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针对目前新疆脊灰疫情的流行病学特征及其发展趋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疫苗流通与预防接种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经国家专家评估和自治区卫生厅同意,克州人民政府决定,在全州范围内将两轮脊灰疫苗应急强化免疫对象扩大到15~39岁人群。为保证克州15~39岁人群脊灰疫苗应急强化免疫活动的顺利开展,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和指标

  (一)目标:消除脊灰疫苗“免疫空白”人群的积累,迅速提高易感人群免疫水平,阻断脊灰野病毒的传播。

  (二)指标:两轮脊灰疫苗报告服苗率、现场快速评估服苗率≥95%。

  二、强化免疫活动范围、对象、时间

  (一)范围:三县一市(阿图什市、阿克陶县、乌恰县、阿合奇县)。

  (二)对象:在原计划方案15岁以下(不包括15岁)儿童应急强化免疫的基础上,将年龄组扩大到40岁以下人群,即所有于1971年9月至1996年9月期间出生的人群,无论既往有无脊灰疫苗的免疫接种史,无论其户籍所在地或出生地在何处,凡无脊灰疫苗接种禁忌症者,一律在现居住地接种两次脊灰疫苗。

  (三)时间

  第一轮:集中接种时间为2011年9月22-26日,9月27-28日查漏补种。

  自9月22日起,启动火车站、长途汽车站及公路交通要道检查站接种点工作,对15-39岁目标人群中的外出人员接种脊灰疫苗。

  第二轮:集中接种时间为2011年11月12日-16日,11月17日-11月20日查漏补种。针对外出返乡人员提供的疫苗接种服务持续至11月底。

  两轮脊灰疫苗接种期间,发现15岁以下儿童未服苗者,一律给予补服(禁忌症除外)。

  三、技术措施及要求

  (一)认真做好目标人群的调查摸底和登记造册工作。各县(市)要组织街道办事处、乡镇、社区及村委会相关人员,在卫生部门的指导下,根据《实施方案》的要求,按照接种点设置负责的区域,切实做好目标人群调查摸底和登记造册工作,不留任何死角。每轮接种后要与调查摸底数据进行核对比较,漏种者必须及时补种,确保本次应急强化免疫活动的工作质量,达到目标规定的接种率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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