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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克州15~39岁人群脊髓灰质炎疫苗应急强化免疫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四、保障措施及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政府领导。近期新疆出现的脊灰疫情,是2000年我国通过无脊灰目标以后首次发生的输入性脊灰疫情。卫生部和自治区对此高度重视,已经启动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ii级应急响应,对易感人群开展脊灰疫苗应急强化免疫活动,是当前控制疫情最重要、最有效的措施。鉴于本次疫情的流行特征,克州决定将本次应急强化免疫活动扩大到40岁以下人群,其目的就是在易感人群中迅速形成免疫屏障,阻断脊灰野病毒的传播。该年龄组人群的应急强化免疫活动,涉及的人群行业广、难度大,各级政府要从公共卫生安全、保障群众健康和促进社会和谐的角度,充分认识和高度重视本次脊灰疫苗应急强化免疫活动,实施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亲自抓,层层明确责任,切实加强领导,克服麻痹松懈和厌战情绪,落实人力、经费、物资、车辆等方面的保障措施和社会组织动员工作,做好宣传教育和风险沟通,确保强化免疫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二)明确部门职责,加强协作配合。各县(市)要明确卫生、教育、妇联、民宗、公安、财政、民政、旅游、口岸管委会及检验检疫、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等相关部门职责,充分发挥各部门积极性和主动性,积极配合,密切协作,做到无缝衔接、责任到位。卫生部门要积极主动做好政府的参谋,指导相关部门和各级医疗卫生机构落实好应急强化免疫活动的技术保障工作;教育部门要做好学校目标人群的摸底调查和应急接种工作;旅游主管部门要协助卫生部门做好宾馆、旅店等流动人员的疫苗接种工作;口岸管委会及检验检疫局要做好出入境目标人群的登记造册,配合卫生部门做好应急接种工作;民族宗教主管部门要组织爱国宗教人士大力宣传强化免疫活动的重要意义,动员信教群众积极参与和配合;公安系统要协助做好流动人口中的目标人群摸底调查及疫苗接种,做好强化免疫活动的安全保障工作;妇联、团委、残联等部门,要结合行业特点,发挥各自优势,做好宣传教育和组织发动工作;各乡镇、街道办事处、村委会要严格按照实施方案,切实履行职责,组织和动员辖区内企事业单位、其他社会组织和居民,扎实做好脊灰应急强化免疫各项工作。

  (三)细化实施方案,做好充分准备。各县(市)人民政府要按照本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实际,细化工作,内容包括:本次应急免疫活动的组织、安排、接种、检查和督导,特别是接种点的设置要针对不同人群做出明确的安排。各厂矿企业、集贸市场、流动人口流入流出地、聚集地、山区、边境口岸、边远农牧区等重点地区和重点人群要有具体的接种计划,严格执行预防接种技术规范,严格掌握疫苗接种禁忌症,协调保证电力供应、车辆安排,确保疫苗冷链运转,保证本次应急强化免疫活动的接种质量。各县(市)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要做好疫苗的贮存、运输、分发、活动相关业务表格的印制分发、人员培训、技术指导、现场督导及评估等准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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