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妇幼保健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乡镇卫生院要按照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的统一部署,抽调足够的医务人员参加应急强化免疫活动,做到每个行政村(居委会)、农贸集市、车站等场所都设一个强化免疫活动服苗组,每组至少有2人(其中至少有一名乡镇工作人员)。
第一轮活动结束后,各县(市)要及时总结经验,针对存在问题,认真提出改进措施,正确指导第二轮活动的开展。
(四)加强技术培训,确保工作质量。为保证本次强化免疫质量,各县(市)要严格按照《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预防接种工作规范》和本实施方案的要求,对所有参与服苗活动的各级各类工作人员开展技术培训,培训内容包括活动的组织安排、措施和时间进度要求;各级各类人员的职责、任务、程序、规范及责任区域;强化免疫服苗技术要求、脊灰疫苗不良反应、禁忌症和注意事项等。所有参加接种的工作人员要明确职责、任务和要求,真正做到规范接种、看苗服肚、不服不走,确保服苗接种质量。在实施接种过程中,要严格把握禁忌症,对拒绝接种者要做好解释沟通工作,并登记在册。同时要充分发挥援疆专家作用,并积极寻求自治区加派相关领域专家,增强技术支持,保障全州脊灰强化免疫工作顺利进行。
(五)加强沟通宣传,动员社会参与。本次应急强化免疫活动期间,各县(市)宣传部门要成立多部门联合强化免疫宣传组,负责本地强化免疫活动宣传教育,做好风险沟通工作。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标语、宣传车和宣传单等宣传媒介,走入社区、学校、市场、车站等人口流入、流出地和聚居地、村庄等人口密集地区,用维、汉两种语言进行广泛的社会宣传动员,保证目标人群能充分了解扩大年龄脊灰疫苗应急强化免疫接种的意义,提高全社会参与消灭脊灰强化免疫活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各乡镇、村干部和乡村医生要负责辖区内的宣传发动、发放强化免疫通知单、挨家挨户搜索适龄人群和协助服苗工作,保证村不漏户、户不漏人。广泛在城市、乡村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消除和控制包括脊髓灰质炎在内的肠道传染病。
宣传过程中要充分发挥教育部门的作用,组织并利用学校教师、学生参与强化免疫宣传工作,传递强化免疫信息,通过教师、学生向群众宣传本次强化免疫活动的意义、时间和对象。宣传活动要求在免疫活动启动前5天至活动结束。
五、考核评估与督导
(一)评估指标:报告服苗率、现场快速评估服苗率≥95%。
(二)评估内容:
(1)当地政府及社会各部门的支持参与情况;
(2)经费落实与后勤保障情况;
(3)具体实施计划的制订及督导安排情况;
(4)宣传发动与人员(服苗及督导)培训情况;
(5)疫苗供应、接种点设置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