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柳州市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市)创建活动领导小组的通知
(柳政办〔2011〕161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机关各有关委、办、局,柳东新区、阳和工业新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我市本级和融安县、鹿寨县已列入自治区确定的第二批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创建活动试点单位,为稳步推进我市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市)创建活动,大力推进国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保障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市人民政府决定成立柳州市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市)创建活动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郑俊康 市长
副组长:刘传林 常务副市长
成 员:向 军 市人民政府秘书长
陈会星 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田 雯 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姜云飞 市发展和改革委主任
戴 翔 市工业和信息化委主任
谭淑坚 市财政局局长
何 彬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主任
叶耀梅 市规划局局长
覃东林 市统计局局长
王鸿鹄 城中区区长
何世恰 鱼峰区区长
袁东升 柳南区区长
李 梅 柳北区区长
何焕全 柳东新区管委会常务副主任
莫仲彪 阳和工业新区管委会主任
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按照国土资源部、自治区关于创建活动的部署、组织领导创建工作,研究协调创建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创建活动办公室,办公室主要职责是:按照领导小组的部署,制定创建活动实施方案,组织指导我市开展创建活动,宣传和推广我市创建活动的好经验、好做法,负责模范县(市)申报及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田雯(兼),办公室设在市国土资源局,工作人员从各成员单位抽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