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中共上海市委组织部、上海市公务员局关于开展本市新录用公务员基层实习基地评估以及先进集体(个人)评选工作的通知

中共上海市委组织部、上海市公务员局关于开展本市新录用公务员基层实习基地评估以及先进集体(个人)评选工作的通知
(沪公局发[2009]75号)


各区县组织部、公务员局,各部、委、办、局干部(人事)部门:

  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本市公务员队伍能力素质建设,推动新录用公务员基层实习锻炼工作深入开展,促进新录用公务员基层实习基地建设(以下简称“实习基地”),根据《上海市新录用公务员基层实习基地评估办法(试行)》,现就开展本市新录用公务员基层实习基地评估,并在评估工作基础上开展先进集体(个人)评选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实习基地评估和先进集体(个人)评选工作的组织领导

  市委组织部、市公务员局成立本市“新录用公务员基层实习基地评估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市评估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公务员局综合处(培训监督处),具体负责全市实习基地评估以及先进集体(个人)评选的组织指导工作。

  区县组织部、公务员局以及具有两个以上实习基地的单位、部门成立“新录用公务员基层实习基地评估工作小组”(以下简称“评估工作小组”),负责本单位、部门实习基地评估以及先进集体(个人)评选的组织实施工作。评估工作小组成员由单位领导、相关部门负责人、人事骨干及有关专家等人员构成。

  二、关于实习基地的评估

  (一)评估对象

  由市、区(县)公务员主管部门认定的本市新录用公务员基层实习基地,包括市级实习示范基地和各单位、部门按规定设立的实习基地。

  (二)评估内容

  1、实习锻炼实施方案及落实情况:各年度的工作方案,目标任务明确、操作性强、执行到位。

  2、组织领导机构建设及责任落实情况:组织领导机构健全,责任明确,责任人能全面履行职责。

  3、实习基地管理制度建设情况:实习基地管理制度完备,工作机制完善,管理科学。

  4、带教骨干队伍建设及带教情况:带教骨干队伍整体素质过硬,带教认真负责,示范表率作用显著。

  5、新录用公务员实习锻炼情况:通过实习锻炼,新录用公务员群众观念、服务意识明显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进一步增强,工作能力提高较快。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