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中共上海市委组织部、上海市公务员局关于开展本市新录用公务员基层实习基地评估以及先进集体(个人)评选工作的通知

  (1)从事新录用公务员基层实习锻炼组织管理或实习基地组织领导工作;

  (2)爱岗敬业,思想重视,工作严谨,责任心强;

  (3)组织协调管理能力强,有开拓创新意识,工作成绩突出;

  (4)带教老师和实习人员反映好,群众认可度高。

  4、“新录用公务员基层实习锻炼工作优秀带教老师”评选条件

  (1)热爱带教工作,认真履行带教职责,严格落实各项带教制度;

  (2)关心爱护实习人员,工作责任心强,注重因材施教;

  (3)作风严谨,公道正派,管理严格,成效明显;

  (4)以身作则,示范表率作用好,受到基地领导和实习人员的高度评价。

  (三)评选方法

  各评估工作小组,根据评选项目、条件评选推荐先进集体(个人),原则上各评估工作小组可推荐1个先进集体、2个优秀实习基地、3 名先进工作者、5名优秀带教老师。

  市评估领导小组根据各评估工作小组的评选推荐情况,按照评选项目、名额和条件,评审确定先进集体(个人)。

  四、关于时间安排和工作要求

  (一)时间安排

  1、10月上旬,各单位、部门完成实习基地评估和先进集体(个人)的评选推荐工作,并报送新录用公务员基层实习锻炼工作总结、实习基地评估工作总结、实习基地情况统计表、先进工作者、优秀带教老师推荐表。

  2、10月中旬,市评估领导小组完成对各单位、部门报送的评估结果的备案审查,以及对先进集体(个人)的评审工作。

  3、11月下旬,召开全市大会对先进集体(个人)进行表彰。

  (二)工作要求

  1、思想重视,加强领导。要把对实习基地的评估和先进集体(个人)评选推荐工作作为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和提高新录用公务员能力素质的一项重要工作,列入本单位、部门党委(党组)的重要议事日程来抓,认真做好组织实施工作。

  2、严格标准,客观公正。要根据《上海市新录用公务员基层实习基地评估办法(试行)》和本通知要求,科学制定评估指标体系,严格评估标准条件,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认真组织评估和先进集体(个人)的评选推荐工作,确保评估结果的客观准确。

  3、总结经验,推进工作。要以这次评估工作为契机,认真总结实习基地成立以来的工作经验,巩固成果,查找不足。对评估确定为基本合格的实习基地应限期进行整改,经整改仍被评估为基本合格的实习基地应予以取消。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