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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总工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在本市重点用能单位中开展职工节能减排专项立功竞赛的通知


  六、竞赛评价与激励

  1、在竞赛基础上将推荐命名上海市重点用能单位职工节能减排优秀技术创新成果、优秀合理化建议及专项立功竞赛优秀组织单位。

  2、对节能减排指标达标、竞赛成绩突出且符合相关条件的集体和个人,按程序择优推荐上海市五一劳动奖状(章)、上海市工人先锋号等各类荣誉奖项。

  七、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参赛单位要统一思想,强化认识,把开展专项立功竞赛活动作为推动企业节能减排的重要载体,发挥立功竞赛凝聚力量、集聚智慧、激发活力、促进发展的优势,制定竞赛方案,分解竞赛目标,做到有组织、有计划、有措施、有考核,充分调动广大职工的参与热情和创造活力。

  2、突出竞赛重点。各参赛单位要坚持从实际出发,围绕本单位节能减排的目标任务和重点难点,找准竞赛的切入点和结合点,精心设计竞赛载体,广泛宣传发动,不断提高竞赛的吸引力和凝聚力,切实增强竞赛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3、加强信息报送。各参赛单位要认真制定竞赛计划和实施方案,及时报送竞赛中形成的特色做法、长效机制、先进经验、典型事迹和积极成效。各组长单位要牵头协调建立分赛区竞赛例会制度,加强信息交流,相互学习借鉴。

  本年度竞赛周期自文件印发之日起,至2012年3月31日止;从2012年起,竞赛周期起始于当年4月1日至次年3月31日。各组长单位要及时了解、掌握本赛区竞赛活动开展情况,并于每年3月31日前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本赛区上年度工作总结和当年工作计划。

  联系人:武吉波,地址:中山东一路14号411室,邮编:200002,电话:63211939-4111,传真:63391009。

  附件:上海市重点用能单位职工节能减排专项立功竞赛各分赛区参赛单位名录

市总工会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一一年八月三日

  附件
  上海市重点用能单位职工节能减排专项立功竞赛各分赛区参赛单位名录

  区县分赛区(13家)

  组长单位:浦东新区总工会

  副组长单位:长宁区总工会、宝山区总工会、松江区总工会、奉贤区总工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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