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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对口支援新疆工作前方指挥部、中共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工作委员会、上海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等关于在上海市对口支援新疆工程建设中开展“沪疆杯”立功竞赛活动的通知


  3)通过科学组织、科学管理,杜绝或降低工程安全风险;

  4)对工程安全采取有效、科学、迅速的反应,将质量、安全损失降低到最低。

  5.综合优胜奖

  各项目在以上四个方面综合评分进行总体排名。

  (二)综合奖

  1、赛区级:建设功臣、记功个人、优秀组织者、优秀集体、优秀公司、贤内助。

  2、地区级:劳动模范、工人先锋号。

  3、市级:建设功臣、记功个人、优秀组织者、优秀集体、优秀公司。

  4、市(自治区)级:五一奖状(章)、工人先锋号、青年岗位能手、青年突击队(青年文明号)、青年五四奖章(集体)、三八红旗手(集体)等。(具体荣誉称号由相关部门确定)

  七、评选原则和程序

  (一)评选原则

  1.坚持“三公”原则。在评选过程中采用民主推荐、群众评价、媒体评价、专家评价和科学数据评定等做法,做到公平、公开、公正,提高评选的透明度和科学性。

  2.坚持突出实绩。依据工作成绩、贡献大小、社会反映和群众评价为衡量标准,确保先进集体和个人的先进性、典型性和代表性。

  3.坚持倾斜一线。在充分考虑平衡各方面、各层次先进名次比例基础上,坚持向重点、难点工程倾斜,坚持向工程建设一线的科技、管理和施工人员倾斜,并确保一线建设者的评选权利和入选比例。

  (二)评选程序

  参赛单位要充分发扬民主,多方听取意见,按规定程序认真做好评选工作。各类先进集体和个人的名额指标,根据当年承担的任务多少、难易程度和各项指标完成情况、参赛人数、社会效益以及上级下达的名额数量,由援建项目立功竞赛委员会讨论决定。

  各类先进的申报与评审:由参赛单位申报,经分指挥部和组委会办公室审核后,报立功竞赛组委会评定。

  八、表彰与奖励

  评选工作每年举行一次,每年11月份召开立功竞赛大会,宣布竞赛结果,颁发锦旗、证书等。

  劳动竞赛活动的奖励,实行“精神鼓励为主,物质奖励为辅”的原则。具体奖励标准和办法根据实际情况具体制订实施。

  九、工作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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