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通过科学组织、科学管理,杜绝或降低工程安全风险;
4)对工程安全采取有效、科学、迅速的反应,将质量、安全损失降低到最低。
5.综合优胜奖
各项目在以上四个方面综合评分进行总体排名。
(二)综合奖
1、赛区级:建设功臣、记功个人、优秀组织者、优秀集体、优秀公司、贤内助。
2、地区级:劳动模范、工人先锋号。
3、市级:建设功臣、记功个人、优秀组织者、优秀集体、优秀公司。
4、市(自治区)级:五一奖状(章)、工人先锋号、青年岗位能手、青年突击队(青年文明号)、青年五四奖章(集体)、三八红旗手(集体)等。(具体荣誉称号由相关部门确定)
七、评选原则和程序
(一)评选原则
1.坚持“三公”原则。在评选过程中采用民主推荐、群众评价、媒体评价、专家评价和科学数据评定等做法,做到公平、公开、公正,提高评选的透明度和科学性。
2.坚持突出实绩。依据工作成绩、贡献大小、社会反映和群众评价为衡量标准,确保先进集体和个人的先进性、典型性和代表性。
3.坚持倾斜一线。在充分考虑平衡各方面、各层次先进名次比例基础上,坚持向重点、难点工程倾斜,坚持向工程建设一线的科技、管理和施工人员倾斜,并确保一线建设者的评选权利和入选比例。
(二)评选程序
参赛单位要充分发扬民主,多方听取意见,按规定程序认真做好评选工作。各类先进集体和个人的名额指标,根据当年承担的任务多少、难易程度和各项指标完成情况、参赛人数、社会效益以及上级下达的名额数量,由援建项目立功竞赛委员会讨论决定。
各类先进的申报与评审:由参赛单位申报,经分指挥部和组委会办公室审核后,报立功竞赛组委会评定。
八、表彰与奖励
评选工作每年举行一次,每年11月份召开立功竞赛大会,宣布竞赛结果,颁发锦旗、证书等。
劳动竞赛活动的奖励,实行“精神鼓励为主,物质奖励为辅”的原则。具体奖励标准和办法根据实际情况具体制订实施。
九、工作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