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要严格制止各种妨碍学生正常填报志愿行为。依据属地管理原则,各市教育行政部门要对辖区内所有的中等职业学校办学资质实行年审制度,在招生工作开始前,公布具有举办学历教育资质的学校名单,并及时报省教育厅备案。生源学校指导学生按志愿选择学校,必须坚持正确的导向,不得误导或强迫学生填报志愿;不得向学生推荐我省各市公布的当年中等职业教育招生学校名单以外的学校和培训机构。对故意隐瞒招生信息、未向学生公布、公示教育行政部门下达的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招生信息的,以及妨碍学生正常填报志愿,违背学生意愿强迫、包办学生填报志愿的,要给予通报批评,并视情节轻重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四要全方位监管违规收费行为。各中等职业技术学校要按照我省职业教育收费的有关规定申办收费许可证,严格执行
教育收费公示制度,主动接受学生和家长监督。严禁超出物价部门规定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
五要切实改变少数地方对招生学校疏于管理、招生行为不规范、学籍管理不严格、招生数据重复统计等现象。对违反招生纪律的,要追究当事人和主管部门负责人的责任,要给予通报批评,并视情节轻重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四、加强招生宣传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结合本地实际,加大招生宣传力度,通过招生指南、新闻媒体等多形式、多渠道、多层次地开展职业教育和中职招生宣传。要广泛宣传国家和省大力发展中等职业教育的政策,尤其是中等职业教育国家资助政策和免学费政策。要努力动员全社会力量关心和支持职业教育事业。各三星级以上职业学校要组织全体教师,深入初中阶段学校,深入初中毕业生家庭,深入宣传职业教育的特点与优势;发动全体学生,现身说法,宣传学校的办学条件和办学成果,动员、引导初中毕业生接受职业教育。在做好每一位初中毕业生、每一位初中毕业生家长宣传的同时,要特别注重对社会各个阶层人群的宣传,营造职业教育是理性选择、理想选择的社会氛围。要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导向作用,通过大力宣传,推出一批职业教育有效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服务“三农”的办学典型及毕业生典型事例,进一步营造有利于发展职业教育事业的良好环境和社会氛围。
根据全省教育改革发展中长期规划,我省将稳步发展五年制高职,扩大对口招生规模和本科招生计划,不断完善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注册进入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学习的制度,并探索中高职贯通一体办学模式。各地要认真贯彻全省教育改革发展中长期规划要求,宣传有关方针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