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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卫生厅关于准许靖江市第二人民医院等4所二级医院开展血液净化技术的通知

江苏省卫生厅关于准许靖江市第二人民医院等4所二级医院开展血液净化技术的通知
(苏卫医〔2011〕83号)


各市卫生局:

  根据卫生部《医疗机构血液透析室管理规范》、《江苏省血液净化技术管理规范(试行)》和《血液净化中心(室)建设管理规范》的有关要求,我厅组织专家对靖江市第二人民医院、高港人民医院、泰州普济医院、启东市中医院进行了现场评审。经综合考评,上述4家医院达到了相关规范要求,准许开展血液净化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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