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上海市总工会关于认真做好国庆前夕本市全国劳模市劳模慰问和帮扶工作的通知


  3、为加强劳模健康管理,促进劳模健康体检工作,市总工会已将上海市工人疗养院作为“上海市劳模健康体检基地”,并将为全市劳模建立健康档案、提供咨询和跟踪随访等服务。此次全国劳模健康体检将统一安排到市工人疗养院进行,市劳模的健康体检,原则上也应安排到市工人疗养院,以便今后对全市劳模的健康实行统一管理。

  三、工作要求

  1、向劳模发放帮扶资金、走访慰问劳模和安排劳模健康体检,体现了党和政府对劳模的重视和关怀,是营造学习劳模、尊重劳模、关爱劳模、争当劳模社会氛围的重要工作,对于弘扬劳模精神,激励广大职工以优异成绩向新中国成立60周年献礼具有重要意义。各级工会要高度重视,努力把工作做深做细做好;

  2、国庆前,各级工会要集中时间、统筹安排好本地区、本系统走访慰问劳模活动,深入基层、深入劳模家庭,特别是受金融危机冲击严重的行业和企业,要认真听取劳模的意见和建议,积极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把党和政府的关怀和温暖送到广大劳模的心坎上;

  3、由于今年全国劳模在特殊困难帮扶资金中列支的项目较多,实际用于特殊困难补助的数额相对减少,各级工会要做好调查摸底,严格控制补助面,把帮扶金发至确实困难应得到补助和帮扶的劳模手中,帮扶资金的具体拨付时间另行通知;

  4、请各区县局(产业)工会于8月30日(星期一)前,务必对本地区、本系统全国劳模填报《2009年本市全国劳模国庆慰问金发放表》;对生活困难需特殊帮扶的全国劳模,填报《2009年本市全国劳模特殊困难帮扶金申报表》;对收入较低的全国劳模,填报《2009年本市全国劳模生活困难补助金申报汇总表》。对市劳模体检情况填报《市劳模体检情况反馈表》。相关表格以电子邮件及书面方式报市总工会经济工作部,邮箱:jjgzb@shzgh.org。

  相关表式可在上海市总工会http://shzgh.org下载。

  联系人:张夏美63211939*4102

  李伟63211939*4113

  附件

  1、2009年本市全国劳模国庆慰问金发放表(略)

  2、2009年本市全国劳模特殊困难帮扶资金申报汇总表(略)

  3、2009年本市全国劳模生活困难补助金申报汇总表(略)

  4、无主管单位市劳模和支内返沪市劳模体检名单汇总表(略)

  5、市劳模体检情况反馈表(略)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