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卫生厅关于深入开展国家基本药物临床应用指南和处方集培训工作的通知
(苏卫办药政〔2011〕5号 )
各市卫生局:
为加快推进我省基本药物制度实施,确保上半年全省基本药物制度全覆盖,按照国家和省近期工作要求,决定在全省进一步开展《国家基本药物临床应用指南》和《国家基本药物处方集》(以下简称《指南》、《处方集》)学习培训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学习《指南》和《处方集》的重要性。基本药物的配备使用是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核心环节。科学规范的合理使用基本药物,关系到基本药物制度能否顺利施行。《指南》和《处方集》是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重要技术指南,既是合理用药的指导性文件,也能够反映基层药物治疗的基本需求,对于指导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务人员合理用药,提高用药水平,防止药物滥用,维护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地要充分认识《指南》和《处方集》的重要性,高度重视培训工作,切实加强医务人员的培训,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制定培训计划,明确培训要求,精心组织实施,扎实有效地开展好培训。
二、认真开展《指南》和《处方集》的宣传培训。实施基本药物制度,无论对医务人员还是对患者都有一个调整适应的过程。目前,在基本药物配备使用中反映的一些问题,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群众对基本药物的认识和用药习惯有关。因此,帮助医务人员了解和形成科学规范的用药观念,有效地服务患者,同时引导广大患者建立良好的用药习惯,是当前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紧迫任务。各地要在总结前一阶段培训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动员和组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医务人员,加强对《指南》和《处方集》的再学习、再培训。要采取多种形式,按照卫生部制定的培训参考大纲,分层分级组织实施,确保每个医务人员都经过培训。同时,还要面向社会宣传普及合理用药知识,增强群众对基本药物的认知度和信任度。通过宣传培训,使医疗机构愿意配、医务人员愿意开、就诊人员愿意用,切实增强使用基本药物的实效。
三、加强对《指南》和《处方集》培训工作的考核。各地要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工作督查的通知要求,针对考核内容,查找薄弱环节,加大工作力度,加强考核评估,确保培训工作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