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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宁畲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消防安全“打非治违·消除火患”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5.旅游景区(点)。县旅游局要牵头对旅游景区(点)内的星级宾馆饭店、农家乐等场所开展消防安全打非治违工作,重点检查场所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内部用火、用电、用油、用气是否符合要求,室内装修装饰材料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是否制定消防安全制度和预案,是否定期开展人员培训和疏散逃生演练。凡存在火灾隐患或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的,要责令改正;凡存在重大火灾隐患并严重影响公共安全的,提请政府实施挂牌督办。

  6.其他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要组织对监管行业、系统进行消防安全检查,严厉打击消防违法行为,及时排查和消除火灾隐患。

  五、工作步骤

  行动时间为5月5日至9月30日,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部署发动阶段(5月5日至5月15日)。各乡镇(管理区)、县直各部门,按照县政府印发的实施方案,结合本地、本行业(系统)实际,认真研究制定一套工作方案,成立一个专项行动工作领导机构,全面启动专项行动。

  (二)集中整治阶段(5月16日至8月15日)。各单位要围绕整治范围和重点,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和各自工作职责,分工协作,形成合力,全面排查整治各类火灾隐患,严厉打击各类消防违法行为,扎实做好重要会议、重大节日、重大活动消防安全保卫工作。同时,结合辖区及行业(系统)实际,有重点、有针对性地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和各项消防安全工作,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县消防大队和公安派出所要对所有列管单位重(较)大隐患进行检查和复查,加强防范,及时消除隐患。

  (三)督导整改阶段(8月16至9月15日)。县政府根据工作实际,通过召开消防工作例会或适时组织对各单位开展消防安全“打非治违·消除火患”专项行动情况进行督察,推动专项行动深入开展。

  (四)总结巩固阶段(9月16日至9月30日)。各单位要及时归纳汇总开展专项行动工作情况,总结梳理成功做法经验,分析研判存在不足,健全完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和社会消防安全管理工作长效机制。同时健全相关档案台帐做好迎接市政府专项检查的准备。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各有关单位要站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深刻领会开展消防安全“打非治违·消除火患”专项行动对巩固平安建设成果、确保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的现实作用和重要意义,严格落实“一岗双责”,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员坚决落实,要结合本地、本行业实际,科学规划行动进程,明确细化工作任务,确保专项行动领导到位,部署到位,责任到位,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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