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行动步骤
2012年农机安全执法“绿剑护农行动”共分三个阶段:
(一)宣传启动阶段(2012年2月至3月)。制发2012年农机安全执法“绿剑护农行动”实施方案,指导各区县农机安全监理站(所)制定具体贯彻落实措施。大力开展宣传发动,统一思想认识,明确行动任务。
(二)全面推进阶段(2012年3月至10月)。各区县农机安全监理站(所)要严格按照实施方案要求,着力抓好“四个一遍”:对本辖区农业机械数质量情况摸底排查一遍,对农业机械驾驶操作人员宣传教育一遍,对农业机械生产秩序检查整治一遍,对群众反映的农机安全生产问题走访解决一遍,有序推进执法行动,狠抓措施落实。市所将对各地贯彻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督导、跟踪问效。
(三)总结提升阶段(2012年11月至12月)。收集汇总各地农机安全执法“绿剑护农行动”情况,评价“行动”效果,展示“行动”成果,总结“行动”经验,完善相关制度,建立长效机制。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各区县农机安全监理站(所)要高度重视,搞好工作统筹,明确职责分工,健全行动机制,完善制度措施,狠抓工作落实。要积极向当地党委、政府和主管部门汇报,争取财政支持。要按属地管辖原则,负责本辖区农机安全执法“绿剑护农行动”的组织实施。要按级负责,上下联动、加强协作,确保工作主动衔接,形成工作合力。
(二)坚持标准,规范制度。认真执行GB16151-2008《农业机械运行安全技术条件》和GB7258-2004《
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进一步规范拖拉机注册登记。严格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牌证发放和管理工作。做好农机驾驶人员的培训、考核,严禁给未经考试或考试不合格的人员核发驾驶操作证。严格执行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年度检验工作程序,严格按照规定的项目、标准和要求进行年度检验。凡达到国家禁用与报废标准的,一律不得办理年度检验手续;凡擅自改装拼装、与行驶证记录不相符和未办理变更登记、转移登记等手续的,必须实施整改,否则不予年检。
(三)紧扣目标,严格执法。各区县农机安全监理站(所)要紧紧围绕实现“三大目标”,创新执法手段,敢于较真,强力开展专项执法行动。要深入细致展开摸底排查,详细掌握农业机械数量、质量状况以及上牌、年审、检验等规定落实情况。要主动深入到田间、院坝等农机作业场所,重点查处有无拼装或改装以及报废农业机械违法作业等问题。要积极联系公安、安检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行动,重点查处拖拉机无牌无证行驶、驾驶人无证驾驶、使用伪造、变造登记证书、牌证、检验标志、保险标志等等违法违章行为。针对排查整治出问题,要逐条逐项挂账整治,实行领导分干承包,一抓到底,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空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