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汕尾市部门统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汕府办函〔2011〕24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汕尾市部门统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汕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一年八月十二日
汕尾市部门统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随着科学发展观考核体系的建立和完善、幸福广东评价方法的出台,大部份考核指标数据出自有关部门,部门统计的重要性日益彰显。为进一步做好我市部门统计工作,整合政府综合统计与部门统计资源,促进政府综合统计和部门统计的协调发展,建立健全统计数据信息共享机制,提高统计工作的整体效率和水平,特制定部门统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一、联席会议制度主要职责
联席会议制度主要有四项任务:一是加强部门统计工作交流;二是共同审核、评估重要数据,保持数据的准确性、一致性;三是共同开展统计监测,跟踪考核目标和计划完成情况,分析问题,提出工作建议;四是协调需要多个部门配合的统计数据收集与提供工作,加强部门的信息交流。
二、联席会议制度的组织架构
成员单位由涉及经济社会发展各项考核工作任务的部门组成:市统计局、发改局、经信局、外经贸局、旅游局、财政局、公安局、人社局、交通运输局、住建局、教育局、民政局、科技局、农业局、国土资源局、人口与计生局、林业局、水务局、海洋与渔业局、环保局、人行汕尾市中心支行、地税局、国税局、国家统计局汕尾调查队、供电局、电信公司、移动公司、邮政局、卫生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规划局、文广新局、供销联社、体育局、物价局、粮食局、国资委、工商局、公路局、质监局、安监局、汕尾铁通、汕尾联通、法制局、信访局、扶贫办、城管局、司法局等。为便于协调,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统计局,办公室主任由市统计局一名领导担任,办公室工作人员由联席会议各组成部门的联络员组成。
三、联席会议制度的人员组成
联席会议由市政府分管统计工作领导为总召集人,市政府协管统计工作副秘书长和市统计局局长为召集人。各成员单位派一名领导为联席会议成员,同时确定一名相关职能科室负责人作为联席会议办公室联络员,负责联席会议的日常事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