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障费:指为职工缴纳的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住房公积金等。
职工福利费:指按国家规定提取的福利费。
水电费: 指支付的水费、电费、污水处理等费用。
取暖费:指支付的取暖用燃料费、热力费、炉具购置费等。
邮电费:指支付的信函、包裹、货物等邮寄费、电话费(含住宅电话补贴费)、电报、传真、网络通信费等。
交通费:指各类交通工具的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等。
差旅费:指职工出差、出国的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杂费等。
会议费:指按规定开支的各类会议支出。包括会议的住宿费、伙食补助费、文件资料印刷费、会议场地租用费等。
广告宣传费:指旅游参观点当年投入的广告费和业务推广宣传费用。
绿化维护费:指旅游参观点当年投入的绿化维护费用。
景观、文物、古建筑维护费:指用于文物、古建筑、生态系统、珍贵名贵动植物的专项保护费用。
维修费:指用于恢复固定资产使用价值、保持正常工作而支出的日常修理和维护费用,包括各类设备维修费,单位公用房屋、建筑物及附属设备的维修费,以及按照国家有关部门的规定,不够基本建设投资额度的零星土建工程费用(不包括文物保护单位管理的古建筑、纪念建筑物的维修费)。
董事会费:是指有董事会的单位按国家有关规定支付的董事会费。
业务招待费:指为开展业务活动需要合理开支的接待费用,
包括在接待地发生的交通费、用餐费和住宿费等。
财务费:用指旅游参观点为筹集资金而发生的费用。包括运营期间发生的利息支出(减利息收入)、汇兑净损失、金融机构手续费以及筹资发生的其他财务费用。
第七条 固定资产及折旧:指与旅游参观点相关的、使用年限在1年以上,单位价值在规定标准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保持原来物质形态的资产。包括房屋建筑物、专用设备、一般设备、交通工具、等其他固定资产。固定资产应按规定提折旧。
第八条 年接待游客数:指1个公历年度内的接待游客总人数。包括国内、外游客数。
第九条 门票收入:指按门票价格与全年接待游客人数计算的收入。
第十条 实际收入:指当年参观点(企业)单位实际能使用的门票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