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主要措施
--宣传倡导活动。开展“幸福家庭环岛行”,加强婚育文明和家庭文明建设,深化婚育新风进万家、关爱女孩行动、新农村新家庭计划等活动,通过大众传媒,采取多种方式,广泛宣传文明进步的家庭观、幸福观。普及计划生育、生殖保健以及保护妇女、儿童、老年人、流动人口权益的法律法规知识。持续开展打击“两非”(非法进行胎儿性别鉴定和非医学需要的人工终止妊娠)行动,切实降低出生人口性别比。扩大创建幸福家庭活动的社会影响力。
--健康促进活动。开展生殖健康援助行动,结合创建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单位和推进“强基提质”工程,加强人口计生队伍职业化建设,提升基层服务机构装备水平和服务能力。做好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工作,积极推进人口与家庭公共服务机构建设,拓展服务内容。深入开展“生育关怀”行动。
--致富发展活动。深入开展“幸福工程--救助贫困母亲行动”,对计划生育困难家庭提供资金帮扶,全面落实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西部地区“少生快富”工程和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关注城镇困难家庭,创造条件促进就业创业。关爱流动人口家庭,促进公共服务均等化。努力让计划生育家庭得实惠、有保障。
六、工作安排
创建幸福家庭活动是一项长期任务,需要科学谋划、分步实施。在“十二五”期间的工作将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启动阶段(2011年7月至12月)。选择试点,部署任务。各区镇要选好试点,要做好宣传发动,开展活动。非试点的国营农场也要积极创造条件,开展创建工作。
(二)推进阶段(2012年1月至2015年7月)。坚持分类指导,抓好落实。各区镇要进一步完善政策措施,开拓创新,把活动不断引向深入。
(三)评估阶段(2015年8月至12月)。对创建活动进行评估,总结试点经验,研究安排下一阶段任务。
七、加强领导
创建幸福家庭活动,是整合各方面资源、着力提高家庭发展能力的一项重要举措,是人口计生工作创新发展的有益探索。各区、镇要抓好落实,大胆实践,不断把试点工作推向深入。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成立三亚市创建幸福家庭活动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容丽萍副市长担任组长,黄兴海副秘书长担任副组长,成员由市人口计生委、市财政局、市卫生局、市民政局、市农业局、市教育局、市妇联各一名领导及市计生协会秘书长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计生协会,负责组织实施具体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市人口计生委主任王国平同志兼任,各区镇也要成立相应的指导机构,安排专人负责日常工作,落实责任,形成工作机制。
(二)统筹规划,确保成效。各区、镇要根据本方案,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创建幸福家庭工作方案,认真组织实施,把创新活动纳入本单位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纳入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内容,积极协调相关部门,争取创建活动取得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