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深化职业教育集团校企合作。组建多形式的职业教育集团,推进职业教育集约发展;制定并实施推进校企合作的政策,以就业为导向,深入开展工学结合、顶岗实习人才培养模式的研究与实践;探索“产教结合”的合理运作机制;推进“社会复合主体”建设,构建与地方产业结构调整、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紧密结合的特色办学模式。(市教育局、市人力社保局、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旅委、市国资委)
4.推进中高职一体化改革。深入探索中高职课程、培养模式、学制贯通等方面的有效衔接途径,打通技能型人才深造发展渠道。(市教育局、市人力社保局)
(五)高等教育跨越式内涵发展,让学生更具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1.加快建设高水平大学。推进杭州大学城建设,推动杭州师范大学建设全省一流综合性大学和国内一流创业型大学;完善独立学院管理,促进健康发展、办出特色,推动浙江大学城市学院继续领跑全国同类学院并建设创业型大学;创建国家级、省级示范性高职院校,以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为方向办出特色,推动杭州职业技术学院达到全国同类院校的一流水平,推动杭州科技职业技术学院达到全省同类院校的一流水平,不断提高杭州万向职业技术学院、浙江育英职业技术学院等其他市属高校的办学水平;支持在杭省部属高校发展,支持五县(市)引进高校。[市教育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人力社保局、市规划局(市测绘与地理信息局)、市城乡建委、市国土资源局、市城投集团]
2.实施市属高校内涵建设工程。加大投入,开展市级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重点专业、特色专业、重点实训基地、精品课程等重点项目建设;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引进海内外高水平领军人才,加大中青年教师培养力度,设立“西湖学者”岗位,实施以教学名师、优秀教学团队、学科带头人、优秀创新团队为重点的人才队伍建设项目;推进市属高校创新基地、产学研合作平台、战略研究中心等建设。[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人力社保局、市人才办、市外办、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知识产权局、市地震局)]
3.实施市属高校人才培养创新行动。加强实践教学,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围绕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优化人才培养结构;完善以创新和质量为导向的科研评价机制,创新人文社科学术评价体系;推动杭州师范大学实现博士学位授权点设置;增强市属高职院校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能力,根据城市化进程对技能人才的需求合理设置专业,面向企业开展技术创新服务,面向社会开展职工技术培训。[市教育局、市人才办、市经信委、市旅委、市发改委、市人力社保局、市科技局(市知识产权局、市地震局)]
4.推进大学生创新创业。加强大学生创业教育体系建设,建设全国大学生创业示范基地;创建大学科技园;完善大学生创业扶持政策,在税收、资金、销售、土地、人才等方面实行政策倾斜,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实施杰出创业人才培育计划和大学生创业培训工程;加强大学生创业就业网络体系和创业园等平台建设,完善运行机制,提高创业园和创业实训基地的服务水平;加强大学生职业能力培训,鼓励大学生取得各类职业资格证书。[市人力社保局、市人才办、市教育局、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旅委、市外经贸局、市科技局(市知识产权局、市地震局)、团市委]
(六)特殊教育全纳型持续发展,让所有残疾学生享受更多的关爱和公平的教育。
1.完善特殊教育三级办学体系。按照“盲教育以省为主、聋教育以市为主、培智教育以县为主”的要求进一步完善与落实特殊教育三级办学体系;因地制宜发展社会福利院、聋儿康复中心等从事教育的工作机构成为特殊教育学校或教学点;加快智障特教机构建设;推进特殊教育集团化办学,以集团化办学模式引领杭州都市圈有关学校发展。(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编委办、市残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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