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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保监会北京监管局关于对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海淀支公司丁永君、朝阳支公司范宝钧任职资格的批复

中国保监会北京监管局关于对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海淀支公司丁永君、朝阳支公司范宝钧任职资格的批复
(京保监许可[2011]193号)


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你公司《关于对丁永君进行任职资格审查的请示》(中华财险京发[2011]83号)、《关于对范宝钧进行任职资格审查的请示》(中华财险京发[2011]84号)收悉,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丁永君、范宝钧符合《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监会令[2010]2号)中的有关规定,核准丁永君中华联合财产保险有限公司北京市海淀支公司经理的任职资格,核准范宝钧中华联合财产保险有限公司北京市朝阳支公司副经理(主持工作)的任职资格。你公司收到本批复后,请尽快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相关变更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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