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各方责任主体和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工程质量检测等有关单位及项目经理、总监理工程师等执业人员执行国家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情况。
3.工程实体质量,重点检查勘察、设计质量及抗震设防情况、工程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质量,对施工过程质量控制实施管理,及对质量缺陷规范整改处理的情况。
4.施工现场安全生产,重点检查2011年建筑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重点内容,建立健全安全责任制和管理制度,强化现场安全管理,危险源辨识及监控、危险性较大工程专项安全方案制定执行,控制性节点、重点环节、关键工序安全的监管,安全防护措施落实情况等。
(二)建筑市场
1.工程建设各方责任主体贯彻落实《
建筑法》、《招投标法》、《
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
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规定》、《
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
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文件的情况,规范和整顿建筑市场秩序的情况。
2.法定建设程序的执行情况,重点是检查建设单位是否依法招投标、办理施工许可、工程合同备案等情况。
3.工程各方主体履行责任情况,重点是检查施工、监理等企业是否具有相应资质证书承揽业务,是否存在转包、违法分包、资质挂靠及拖欠工程款等行为,是否存在违反市场监管法律、法规的行为。
(三)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
1.管理部门和工程建设各方责任主体贯彻落实《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云建设[2011]328号)的情况。
2.在建高层民用建筑及其施工现场:检查工程建设是否违反基本建设程序,是否办理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手续。检查承担消防系统工程设计、施工单位是否超越资质范围承包,是否存在违规违法分包、转包、挂靠等行为,施工单位是否按照经审查合格的图纸施工。同时重点检查施工现场是否落实消防安全管理责任,是否依法建立健全相关管理制度并督促落实等情况;检查施工现场明火作业、电焊、气焊等具有火灾隐患的作业的人员持证上岗情况;检查施工现场的“用火证”审批制度是否符合要求;检查进场材料质量把关情况;检查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条件(与施工进度匹配的现场消防安全布局、消防水源、消防车道、消防设施、灭火器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