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有健全的法人治理结构和严格的管理制度,在企业改制、资产重组、优化组织结构,加强内部管理,转换经营机制,深化改革工作中取得突出成效。
3.自主创新和持续发展能力强,企业竞争能力和市场快速反应能力突出;客户满意度高,物流业务实现信息化和网络化管理;经济效益居我市或全国同行业前列。
4.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建设全面发展,重视企业文化、品牌文化建设、社会责任建设。在加强经营管理人员思想、作风、廉政建设以及提高职工学习能力、创新能力、竞争能力和发展能力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
5.职工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意识和行为规范,有过硬的技术本领和较强的创新能力。单位有较强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创造力,在增强企业竞争活力方面成绩突出。
(二)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评选条件
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在物流业振兴与发展中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为先导,开拓进取,勇于创新,爱岗敬业,无私奉献,遵纪守法,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高尚的道德品质和优良的工作作风,有广泛的群众基础;从事物流工作4年以上,未发生违法违纪等问题,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1.在学习业务、钻研技术、苦练操作基本功、创造先进操作法等方面做出显著成绩,劳动效益在同行业居领先地位。
2.在改善物流管理、提高服务质量、降低成本、提高经济效益等方面做出显著贡献。
3.在深化企业改革、推动重组改制、加强科学管理、实现资本保值增值中做出显著成绩。
4.在推进物流技术进步、组织研究科研成果转化应用,带领企业创新服务模式、开拓物流市场、推行品牌战略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
5.在党的建设、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企业文化建设、社会责任建设,维护职工利益,坚持文明生产、安全生产、职工劳动保护等方面成绩突出。
6.在苦、脏、累、险等艰苦岗位,生产后勤保障岗位上勤奋工作并取得显著成绩。
7.在防止重大事故,抢险救灾、抢救国家财产和人民生命财产方面有重大贡献。
8.在构建和谐企业、加强企业文化建设,坚持诚信经营、参与公益事业、环境保护、资源节约等方面有突出成绩。
推荐人选为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的,近4年年度考核为称职以上且至少有1次以上优秀等次。
三、评选程序和要求
(一)坚持群众路线,充分发扬民主。推荐工作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履行推荐程序,由所在单位民主推荐,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各单位推荐的先进集体、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经所在地人力社保局和发展改革委审核签章,报市评选推荐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推荐对象,要以适当形式在所在单位或一定范围内公示,公示内容包含评选条件、先进事迹等,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